Alain Badiou │ 巴黎公社:馬克思.毛澤東.明天

(原文The Paris Commune: Marx, Mao, Tomorrow刊登於2021年5月1日Monthly Review)

譯者│范振國

1871年,馬克思對「巴黎公社」提出一個整體上與國家問題有內在聯繫的解釋說明。對他而言,巴黎公社構成了歷史上由無產階級擔負起領導,或者管理整個社會過渡功能的第一個先例。從公社的創建到終結,馬克思得出的結論是,國家機器(state)不能單純的「奪取」(taken)或「佔有」(occupy),而是應該「打碎」(broken)。

在檢視上述這個分析時,讓我們注意它的主要缺失或許潛藏在政權的觀念,亦即:1871年3月和5月期間,任務配置(order)的問題之中。因此,「如果它能立即向凡爾賽進軍,如果它能夠掌握法蘭西銀行的金塊」……這些對公社缺乏決策能力的臆斷,就成了難以移易的批評常識。在我看來,這些「如果」都沒有具體的內容。實際上,當時公社既沒有足以正確處理它們的方法,也幾乎沒有可以確定達到那些目的手段。

實事求是地說,馬克思的解釋是含混不清的。他一方面讚賞出現摧毀國家,特別是「民族國家」(nation-state)的一切新生事物。在這個脈絡下,他注意到公社,解散了常備軍而致力於直接武裝人民,它採取一切與選舉有關和公僕可以撤換的措施,它給政府各部門設置幫助決策與執行功能的目標,以及它的國際主義(公社的財政委員是德國人,軍事首腦是波蘭人……等等)。

然而,另一方面,它又責備它的無能,一種確實是國家主義(statist)的無能,它虛弱的軍事集權,它排定金融秩序的無力,對國家問題的缺乏關注,以及對其他城市的揶揄嘲諷(address to other cities),還有它對普魯士戰爭說的空話,湧進了太多的烏合之眾(provincial masses)……

讓人驚訝的是,20 年之後,恩格斯在為馬克思此文的新版寫序時,仍以同樣的方式將公社的矛盾定型化。他據實呈現了 1871 年運動中「普魯東派」和「布朗基派」這兩股政治勢力,他們最終都違背了自己宣揚的意識形態,做了正確事情。布朗基主義者是一個極端集權和武裝密謀的派系,由一小撮有決斷力的菁英掌握權力,藉由他們的施政為工人群眾謀福祉── 但是事實與此主張相反。最終,他們卻反而支持公社聯盟以及打碎國家官僚制度;普魯東主義者敵視一切生產工具的集體佔有,提倡小型的,自我管理的企業。然而,為了經營大工業的目的,他們最終也贊同組織大規模的工人聯合。

就此而言,恩格斯得出一個完全符合邏輯的結論;公社的弱點在於它的觀念形式(ideological   forms)不適合擔任國家決策。他並且更進一步的指出,要解決這種兩極對立的狀態十分簡單,那就是由唯一的馬克思主義取而代之。

但是,馬克思與恩格斯於1871年,甚至更後期,對這種情勢所表達的思想觀點,正確的內容為何?他們所設想的領導權(hegemony)要借助哪種非常的手段才可能賦予公社?實際上,馬克思模擬兩可的曖昧解釋,將被社會民主黨的偏好(disposition)和列寧主義的激越化(radicalization),也就是作為黨的基本思想繼承下來,超過一整個世紀。

實際上,社會民主黨,工人階級或者無產階級的政黨,以及稍後的共產黨,在與國家的關係和交付執行權力方面,都是不受拘束,自主自行的。它們(黨)是透過破除意識形態, 藉助個人支持,所建構的純粹政治組織。因此,就其性質而言,黨外在於國家。關於統治, 黨也是任意而為的,它承擔革命或摧毀資產階級國家的主要任務。然而,黨也是集權化的組織者,紀律嚴明,操守堅貞,為取得國家政權全力以赴。它是建立新國家──無產階級專政國家(dictatorship of the proletariat)的主心骨。

也許可以說,黨十分清楚,馬克斯關於公社解釋的曖昧性,從而賦予它特定的內容。因此,在政治領域,造成以非國家(nonstate)甚至反國家(antistate)為特徵的解放政治,與    獲取勝利和持續其政治為特色的國家主義之間衝突的根源。

更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勝利成功的情況是經由革命起義,或是民主選舉取得無關,他們的精神樣貌(mental schema)都雷同。這也是黨(特別是從斯大林 Joseph Stalin 時期直至現在)最終變成黨-國(party-state)型態的主因。黨-國被賦予可以解決公社殘留未決的各    種問題的能力。諸如:政策與軍事防衛的集中化,全面摧毀產階級的經濟決策,召集並說服農民服從工人階級的領導,創建強而有力的社會主義國際……等等。所以,當布爾什維克獲得,並遠遠超過巴黎公社整體命運緊密相連的 72 天所掌握的權力時,列寧(V .I. Lenin)在雪地雀躍歡舞的傳說,就不是空穴來風了。

但是,儘管對公社無法解決的國家主義問題提出了解答,就其功效而言,仍然有必要質疑,在解決這些問題時,黨-國是否壓制了許多公社曾經可以看清的政治問題。最讓人驚訝的情況是,通過追溯黨國的思想根源,公社可以歸結出兩個特點。首先是它的社會定向(工人群眾),其次是,導致公社所有正確的政治內容不過是一場空的,執行權力失敗的英雄。公社當然是值得紀念、慶祝、宣揚的。但是全部的觀點也不過將國家政權的社會性質公式化而已。如果這就是它的全部內容,那麼,公社的政治性就被抹消了。因為它所呈現的恰如希爾萬.拉札魯斯(Sylvain  Lazarus)曾經提出的所謂,「斯大林主義的政治模式」,就這種模式而言,唯一的政治場域是「黨」。

這也是為什麼對公社的概念同時也阻礙了它的復甦。關於這點,有一則發生在布萊希特身上的有趣的故事。二戰後,布萊希特很慎重的回到已由蘇聯頒訂了法律的社會主義德國。1948 年,布萊希特中途在瑞士停歇,以便從海外獲知當地情況的消息。期間,在那時還是他妻子的露絲.貝爾蘿(Ruth    Berlau)的協助下,布萊希特寫作了一齣名為《在公社的日子》的歷史劇。這部紮實的紀錄作品,將歷史人物和人民英雄緊密融合,它也是一部抒情、詼諧成分,多於史詩、敘事的劇本。在我看來,它是一部好的劇本。雖然很少演出。恰好在 1949 年,一到達德國,布萊希特便向當局提議公演《在公社的日子》。當局以質疑的態度宣佈,當東德正朝向建立社會主義的勝利征程邁進的時刻,演出這齣戲是很不恰當的。已經沒有理由重回類似(巴黎)公社時期,無產階級那種困難和時過境遷的戲曲。

總之,布萊希特沒有選到一張好牌,他不理解從斯大林將列寧主義狹隘化成對黨的崇拜, 將它定義為「革命勝利時期的馬克思主義」,重新回到失敗的革命,是不識時務的。

布萊希特對公社的解釋是什麼?為了準確的判斷,讓我們朗讀題名《公社社員的決志》這首歌的最後三節:

搞清楚!我們不是要說服你償付我們的生活工資, 我們決定從你手上奪回工廠。

搞清楚!你們的喪失,將是我們的收穫。

搞清楚!我們不能依賴統治者許下任何諾言, 我們已經為自己決定,美好的生活從自由開始, 我們的未來必須由我們自己規劃建立。

搞清楚!加農砲的呼嘯聲,是和你們談話唯一的詞語。我們向你保證,我們已學到教訓,

未來我們的槍口,將調轉向你。

很明顯,這詩歌大略的解釋框架,仍舊是古典的、公社是社會權力、物質豐盈、律法準則的聯合體。

Illustration of the Paris Commune adapted from the century edition of Cassell’s History of England, (ca. 1900)

在中國重新復甦

文化大革命時期,特別是 1966 年到 1972 年之間,巴黎公社重現活力,而且十分頻繁的被中國的毛主義者所提及,在黨-國高層嚴格的掌控下,彷彿在十月革命和官方的列寧主義之外,找到一個新的參照點。

在1966年 8 月的十六條決議,一份極可能大部分出自毛澤東手筆的文件,想出了從巴黎公社尋找靈感的建言,特別是關於選舉,以及從群眾運動中產生的新組織中挑選領袖方面, 更是如此。在 1967 年 1 月,革命工人群眾和學生推翻上海市政府之後,新的權力機關採用「上海公社」作為單位的名稱。指出了某些毛主義者試圖從不同於曾經被斯大林的政黨定型化的模式之中,政治性的將國家與政權問題連結起來。這點從奪權後新設置的省市權力機構,「公社」名稱很快就被放棄,迅即以更為獨特的「革命委員會」之名代之即是明顯的倒證。

1971年,紀念公社一百年,也可以清楚的看到,中國這次活動所涵括的遠不止單純的紀念而已。它還留了一種復甦因子,明顯的表現在大量的遊行上,數以百萬計的人民群眾在中國全境行軍。但是,這種革命的插曲被封鎖了。這種情況在官方的出版品中特別明顯,我們中有些人曾經在那時期讀過這些文件,然而極少數保存下來,並且很少人能夠讀懂(也許是因為中國人的做法使它變得非常困難之故)。上述提及的文件,即是《無產階級專政勝利萬歲: 紀念巴黎公社一百年》。整體而言,它的思想內容也是曖昧不清的。值得注意的是,它保留了馬克思在巴黎公社時期所寫的經典雋語:「如果公社被擊潰了,鬥爭只會延遲,公社的原則是永存的,並且不可摧毀的,它將不斷反覆地出現,直到工人階級獲得解放」。

這種強調確證了,在 1971 年,中國實際上也認為公社不僅是工人革命史的一首華麗(但被消音)的樂章,而且是一個必須被復活的歷史解釋原則。此處也許同樣有毛澤東對馬克思論述的呼應;「如果文化大革命失敗了,它的原則依舊永存,它的重要性絲毫無損」。毛澤東的思路,再度的指出文化大革命和巴黎公社的綿延連結,更勝於 1917 年的十月革命。公社的性質,在中國共產黨反對蘇聯領導的慶典內容上,也有非常明顯的顯露,例如:

當全世界無產階級和革命人民隆重紀念巴黎公社一百周年的時候,蘇修叛徒集團居然粉墨登場,侈談什麼「忠於巴黎公社的原則」,把自己打扮成巴黎公社的繼承者,真是不知羞恥到了極點。蘇修叛徒們有什麼資格來談論巴黎公社呢?

在革命的馬克思主義者和反動國家主義者之間的意識形態對立框架內,毛澤東的文獻,以及特別是文化大革命本身,保持了和公社的延續性:

毛主席親自發動和領導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一聲炮響,摧毀了以叛徒、內奸、工賊劉少奇為首的資產階級司令部,粉碎了帝國主義和現代修正主義在中國復辟資本主義的迷夢。

毛主席全面地總結了無產階級專政的正反兩個方面的歷史經驗,繼承、捍衛和發展了馬克思列寧主義關於無產階級革命和無產階級專政的理論,提出了無產階級專政下繼續革命的偉大學說,從理論上和實踐上解決了鞏固無產階級專政、防止資本主義復辟這個當代最重大的課題。

主要的命題是:鞏固無產階級專政。訴諸於巴黎公社的目的是要認清;無產階級專政不僅只是國家論的公式,而且要理解;朝向共產主義的征程,革命群眾的動員仍是不可或缺。換句話說,它被認為必須在不斷革命的經驗-通常是不穩定並且無法預見後果的決策中,創造出來,正如巴黎工人 1871 年 3 月,在歷史上首創的那種新型的無產階級國家。甚至於,在毛早期的著作中,已經宣告:文化大革命是無產階級專政最後發現的形式。

儘管如此:描述國家機器(state)和政治(politics)的一概念還是一仍舊貫。恢復巴黎   公社革命性的企圖依然深烙在之前的論述之中。特別是,它仍被黨的護衛者所掌控。這部分在議論巴黎公社缺失的章節中尤其顯而易見:

導致巴黎公社失敗的根本性原因,在於歷史條件的限制。馬克思主義還沒取得領導地位。在工人運動和無產階級政黨中,以馬克思主義作為領導思想還未成形。歷史經驗證明,存在有利的革命條件和大量積極熱情的革命群眾的情勢下,仍舊需要一個強而有力的領導核心,那就是一個以馬克思主義-列寧主義的革命理論和行事作風所建立的革命政黨。

雖然,以上最後引述的與黨相關的字句,或許出自毛的手筆,但對斯大林來說也會是稀鬆平常的。這也是為什麼,縱使充滿行動性和戰鬥性,毛主義者對公社的眼界,終究還是被禁錮在「黨-國」的框框內,從而陷入我所謂的「第一因」(first account,也是首要考慮)中。在這種經典解釋延伸的終點和特例之外,今天(如果我們所謂的「今天」,是指跳脫隸屬於國家機器並且跨出政黨或一黨的框限,肩負起省思政治挑戰的時刻。)我們可以說:巴黎公社的政治能見度是完全不清晰的。況且,準確地說,公社是一個政治序列的單位(political sequence),它不會把自身擺在那種隸屬於「黨-國」的地位,和那種「黨-國」的框限之中。

因此,我們的方法是,擱置經典的解釋,採取完全不同的方式處理公社的政治現實和它的決策。

「左派」是啥?

首先我們要注意,關於國家政權的辯證問題。在公社之前,法國已經存在武裝程度不一的人民和工人運動。我們可以略過 1848 年 6 月的恐怖時期,當時政權的問題還沒有被提上議程。國家工場關閉後,從巴黎被拘禁、被追捕的工人們,無聲的戰鬥著。沒有領袖,沒有願景,失望、憤怒、慘遭屠戮。但卻也迎來了 1830 年 7 月革命(Trois Glorieuses)把查理五世(CharlesV)拉下王座;以及 1848 年 2 月革命,讓路易.菲利浦(Louis Philippe)倒台;最後是 1870 年 9 月 4 日拿破崙三世 Napoleon III 遭到罷黜。40 年的時空裡青年共和黨人和武裝的工人,完成了推翻兩個君主及覆滅一個王朝的任務。這就是為什麼馬克思會在《法蘭西的階級鬥爭》(The Class Struggle in France)《路易.波拿巴的霧月 18  日》(The 18th Brumaire of Louis Napoleon)《法蘭西的內戰》(The Civil War in France)等名著中,把法國稱作「階級鬥爭的聖地」。

關於 1830、1848 和 1870,我們必須注意到它們都有一個基本的特點,其中最根本的特徵之一仍很貼近當今的現實。政治運動的群眾大部分都是無產階級,但是普遍的看法是,運動的最終結果是將共和黨派(cliques of Republican)或奧爾良派(Orleanist)的政客送上權力的寶座。就這點而言,政治與國家機器間的鴻溝是很具體的。政治運動的國會計畫,最終證明了政治的無能與國家機器的失靈。

然而,同樣值得注意的是,這種失能與失靈應當看作是運動本身在失敗過程中獲得的經驗,而不是因國家機器與政治創新的結構縫隙付出的代價。事實上,在政治的群眾運動與國家主義的底線間,要有或者說應該有延續性,在無產階級運動中,是很普遍,也很主觀的命題。

因此,「叛徒論」反覆出現(意指:政客掌權後,背叛了政治運動的初衷。但是,究極而言,這些政客除為權位而謀外,難道還有其他高尚的意圖嗎?他們還能發揮別種功能嗎?) 每一次這種絕望的「背叛」基調,都導致了很長一段時期的政治肅反運動。

回想起 1968 年 5 月的人民運動以及左派陣營在 1981 年之前就已經耗盡力氣爭取密特朗的援助,是饒有興味的事。當舊政黨在戴高樂的庇護下重返執政,1940-1945    期間的反抗運動對於政治徹底革新的期盼,在解放後已經愈趨薄弱,現更其遙遠了。目前運動論者的四周

──從反對退休金示威的工聯、反對勞動法改惡的不眠之夜,到黃背心運動──只是孵育了弗朗索瓦.歐蘭德(Francois Hollandes)、馬克宏(Emmanuel Macrons)或者現代的讓-呂克.梅蘭雄(Jean-Luc Melenchons)罷了。這些傢伙繼續幹謀殺公社的勾當,仍舊緬懷那些被亨利.吉勒曼(Henry Guillemin)稱為流氓共和(The republic of“jules”)的共和黨創始人朱爾.法夫爾(Jules Farvres)、朱爾.西蒙(Jules Simons)、朱爾.費里(Jules Ferry)以及在一旁虎視眈的梯耶爾(Adolphe Thiers)和皮卡多(Ernest Picards)。然而,今天我們還在呼喊著「重建左翼」,是一樁多麼諷刺的事啊!

確實,對公社的紀念也可以檢驗國會騙子,收割了群眾運動果實之後,不斷調整的策略。公社社員牆(Mur des fédérés),殉難工人的可憐象徵,這些國會的戰鬥員和第三共和的奠基者,捲縮在紀念甘必大(Leon  Gambetta)和那些朱爾(流氓)們的雄偉大道之側。難道不是事實嗎?

但是,公社這樣呈現的面貌,畢竟是特例。因為,對今天的法國而言,這是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公社意味著與國會及人民和工人政治運動的民主之神,徹底決裂。1871 年 3 月18 日,在工人區戰鬥的夜晚,當軍隊因無法奪走火礮而撤退,這時候可能存在呼籲恢復秩序, 與政府溝通協調,以及讓機會主義者的新團夥卸下歷史責任的機會。可是當時卻毫無這些跡象。

所有事情都集中國民自衛軍中央委員會,在 3 月 19 日四處張貼的告宣布:巴黎的無產階級必須清楚的看到,在統治階級潰滅和叛變的時刻,由他們自己親手處理公共事務,捍衛巴黎刻已經到了。

這個時刻,這個獨特的時刻,命運不是交回有能力的政客手裡。

這個時刻,這個獨特的時刻,應該警惕「背叛」的情勢,避免讓它發生,因為它不是單純選錯邊造成的結果。

這個時刻,這個獨特的時刻,處理事態的議案,唯一憑藉的是無產階級運動的應變能力(resource)。

這裡蘊含著實際的政治宣示,思考它的內容是主要的任務。但是,首先要界定構造的性質。讓我們把左派看作是一群,宣稱只有他們整備好去承擔每一個政治運動的普遍後果。或者用更現代的話說:只有他們才能夠給社會運動提供政治願景的國會人員。

因此,我們可以說,1871 年 3 月 19 日的布告,恰恰是與左派斷絕關係的宣言。公社社

員為什麼必須付出他們的鮮血,是再明顯不過的。因為,至少從 1830 年起始,在偉大的群眾運動期間,左派便是安定體制秩序的唯一助力。另一個例子是,1968 年 5 月,當時龐畢度

(Georges Pompidou)很快就掌握,只有法國共產黨能夠恢復工廠秩序的事實。巴黎公社與左派決裂達到的程度是很罕見的例子。

以上的敘述:正可以讓公社這種特殊的品性,這個比十月革命更偉大的貢獻,給 1965-1968 年間的中國革命者和 1966-1976 期間的法國毛主義者,舖上了一抹亮色。在那個時期, 主要任務恰恰是要破除一切隸屬於黨的符號。(不管這個黨是執政黨或在野黨。但是,從更深層的觀點而言,偉大的共產黨總是掌握大權的。)而左派事實上已經被共產黨標籤化了。在被擊潰之後,左派吸納了公社的記憶,也是實情。為了調和這種無法兼容的矛盾,它們採取了國會鬥爭的形式,力求大赦被流放或仍在獄囚之中的公社社員。藉由這種戰鬥。左派希冀不會傷及它們的選舉能量。從此之後,便開啟了紀念公社的時代。(對此我甚有微詞)。

當今,公社的政治能見度應該透過一個脫鉤的過程恢復起來。從與左派斷裂開始。它必須從長期淹沒在左派的解釋中抽離出來。展開這個工作,我們可以利用左派,(他們的基層性是建構出來的),已經走入谷底,現在已經沒有必要再維持我所謂的「資本-國會」秩序

(capital-parliamentary order)的事實,來展開這個工作。

忠於巴黎公社,不只是紀念就可以了的事,而是要重新思考,如何為將來的政治謀創新的大事。

發佈日期:2021年0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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