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性:香港,作為一個字眼

主體性:香港,作為一個字眼

◎張馨文

 

【編按】近日針對香港局勢,羅永生教授在〈「攬炒」是一種解殖運動 〉一文指出運動「攬炒」作為一種解殖的可能,而方川明之〈「主體性」的迷霧:叩問羅永生的攬炒解殖論〉則批判與質疑了「攬炒」與「解殖」這樣的連結。安徒〈世界視野與重寫香港主體性〉雖非是回應前述質疑,但延續其解殖運動的期待,寫下了「重寫香港主體性」。本文作者張馨文,曾於《台灣社會研究季刊》111期探問了台灣語境翻譯下「何謂主體性」的思想辯論,對於前述文章的討論,她對「主體性」寫下了隨想,探問「香港」或「主體性」作為一個字眼(或者signifier)下,建構主體性意味著什麼。本文來自作者Matters平台文章,感謝作者同意供稿。

 

「拉岡 subjectivity」的圖片搜尋結果
法國精神分析師拉岡(Jacques Lacan)對「主體性(subjectivity)」的定義卻很清晰,只有一句話:a signifier represents the subject for another signifier。圖片來源:維基百科。

 

 

學界很常提到「主體性」,做人要有主體性,運動要有主體性,在台灣我們很常提「台灣的主體性」,近日亦有「香港的主體性」相關辯論。而「主體性」的真正意思是什麼,一直說不清。因應近日的運動,我想提出一些看法。

關於主體性的定義大多曖昧抽象,然而,法國精神分析師拉岡(Jacques Lacan)對「主體性(subjectivity)」的定義卻很清晰,只有一句話:a signifier represents the subject for another signifier。

怎麼解釋呢?signifier是語言學的概念,一般譯作「能指」,是我們所發出的有意義的聲音,聲音是「能指」,而意義是「所指(signified)」。且讓我簡而稱之「字眼」,一個意義多元分歧,甚至說不分明的字眼。A signifier represents the subject…,有一個字眼代表了我,而這個「我」並不是生來就意義清晰的我,而是困頓、滯悶、說不分明的幾乎是分崩離析的「我」,因為有了這個「字眼」,使我總算從不是東西變成一個東西,發了聲,說出了話,把那困頓感吶喊出來,成為有聲音的人,成為主體。然而,雖然使勁出了聲,若迎來只是無盡的黑夜,甚至個冷漠而輕蔑的眼光,這「主體性」也只會再度破碎,遁入黑暗。也因此,拉岡的主體性的定義中最重要的是最後這幾個字:for another signifier。另一個「字眼」,另一個字眼是必須的,而這個for也是必須的。主體性是:「為了」另一個「字眼」,「我」由這一個「字眼」來代表。也就是,「另一個字眼」接納了作為這一個「字眼」的我,我因而成為主體,有了主體性。

五個多月的抗爭,「香港」已經不再是一個東西,不是一個城市,不是人們所認識的地方,甚至不存在於現實,屬於超現實,也不屬於什麼國家,因為沒了法治,香港,也不是家,更像是個戰場,卻也不是一個戰場,因為沒有了敵方,因為敵方也是香港。也因此,我想,香港,已經是個「字眼」,代表著矛盾,代表著朋友也代表著敵人,代表著希望也代表著絕望,代表著過去,也代表著未來,也是愛,也是恨,帶來集體的快樂,但也帶來絕對的孤單,是溫暖也是冷酷,是團結也是背叛,是和平也是暴力。因此,香港,再也是一個「字眼」,一個可以代表「我」的「字眼」。其實,是一個我願意讓它來代表我的字眼,如果說要說「我是香港」,我是願意的,畢竟,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字眼可以比「香港」更準確地代表那種感覺,那種執著的愛與令人不安憤怒的混亂困頓。

然而,只有「香港」這一個字眼,沒有辦法使人有主體性,這世界上不存在「香港的主體性」這樣的東西,因為,「主體性」的建立至少需要「兩個字眼」。我們姑且稱它為x。為了說給x聽,我成為了「香港」。為了x,我願意成為「香港」。但x是什麼?x,另一個字眼,是什麼?

x是一個「字眼」,代表著在那邊聽著我、看著我、回應著我而我卻可能沒有發現的對方。x或許是一個人名字,或者並不是所有人,而就是一個人,一個老師,一位鄰人,一個萍水相逢的人,或我的一個先人,或者,x只是一個影像,一部電影的名字,一本漫畫,一組遊戲,一套遊戲規則,一本書,一句話,甚是一棵樹,一株花,或許是我的貓,或許是我的窗台,甚至,可能就是一個眼神,一個擁抱。x是一個當我發出吶喊時,接收我的吶喊的「字眼」。「字眼」有個「眼」,就像,老天有「眼」。它所代表的東西也有耳朵,所以聽得見,也有嘴巴,會回應你,如果對方沒有回應,我不會知道自己被聽見。每個人都有一個自己的x,它在那裡,只是我不一定知道。畢竟,如果沒有x,我早就發瘋了。但可以確定的是,x不是「香港」,因為「香港」已經代表「我」了。x也不是抗爭者手足的集體,因為「我們」也還是「我」。x也不是手機上或社群媒體中的我或香港的形象,因為媒體只是一面鏡子,反映的還是「我」。「主體性」不是照鏡子,不是自戀。若要舉例,或許可以說,在香港中文大學的校長與學生對話談判中,當學生代表香港,校長佔據了x的位置,代表「大學」。雖然,五大訴求依然無進展,但在「香港」與「大學」的對話裡,「香港」是有「主體性」的。

若「香港」是集體的,那麼,x可以是個人的,如果「香港」是政治的,那麼x可以是社會的,如果「香港」是公共的,那麼x可以是私密的。香港與x不需在同一個範疇中,可以,甚至必須是不同的的東西,不同的兩個字眼。「主體性」是在這個集體與個人、政治與社會、公共與私密的兩個字眼中間建立的可以對話、可以移動、可以交流、可以創造、可以想望的東西。或許我們不該再繼續說「香港的主體性」,而是換個說法「香港+x的主體性」,為我的「香港」,尋找接收方x。其實x雖然就在那裡,也需要自己去發現才行。x,另一個字眼。當「香港」是大家的,有了x就真的是我的「主體性」了。

 

發佈日期:2019/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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