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PP:跨國財團為利潤最大化擴張霸權的《權利法案》
◎安那琪
【編按:民進黨上台迄今,所做的最大努力,就是爭取讓台灣加入TPP,在美國所主導的國際新秩序之下,成為乖巧上進的模範生。任何美國官員到台灣,到訪總統府,不論其職務高低,不管其職掌類別,總統蔡英文皆俯首懇求再三,要求協助台灣成為TPP的一員。TPP幾乎已成為新政府對外唯一的語言。《新國際》將刊登系列討論TPP的文章,讓國人搞清楚,這一套設局中的「國際新秩序」究竟是什麼玩意兒!
今天,我們先刊登一篇來自馬來西亞的文章,看看馬來西亞人民是如何看待TPP的。作者安那琪質問道:「對於美國來說,TPP是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模式的擴張。於1994年正式生效的NAFTA,曾是冷戰結束後最大規模的貿易協定,現在將被TPP所取代。NAFTA為超強霸權美國帶來了失業及勞工權益的腐蝕;而在較美國落後的墨西哥,儘管經濟持續增長,但是卻招引了更大破壞性的結果:實際工資下滑、大批農民失去土地生計、逾40%人口活在貧困之中、貧富之間的差距日益擴大、每5個孩童中就有一人營養不良,而罪案的發生已經是家常便飯。美國消費者權益組織——公共公民(Public Citizen)形容TPP是『服用了類固醇激素的NAFTA』。對於經濟落後於美國的馬來西亞,在TPP下又會不會變成服用了類固醇的墨西哥?」】
環太平洋地區12個國家,也就是美國、日本、加拿大、澳洲、紐西蘭、墨西哥、智利、秘魯、新加坡、汶萊、越南及馬來西亞的政府談判代表,於2015年10月5日在美國喬治亞州亞特蘭大達成《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TPP或TPPA)的基本協定,開啟了最新一輪高舉 “自由貿易” 旗幟賦予跨國財團更大權力去瓜分利益的經濟殖民。
美國總統奧巴馬聲稱TPP是 “史上標準最高、最具進步意義的貿易協定”。沒錯,TPP為21世紀的全球資本擴張設定了“最高標準”的遊戲規則,對於在資本主義經濟危機不斷下的跨國財團在繼續牟取厚利上的確具有 “進步意義”。不過,代價就是簽署國(包括馬來西亞的人民)就必須犧牲 “小我” 的基本權益、生計及生活素質,去成全跨國財團 “大我” 的資本積累。
一旦TPP正式簽訂,各個簽署國可能需要花上另外兩年時間去修改相關法律去符合該協定的規定後才正式生效。
對於美國來說,TPP是北美自由貿易區(NAFTA)模式的擴張。於1994年正式生效的NAFTA,曾是冷戰結束後最大規模的貿易協定,現在將被TPP所取代。NAFTA為超強霸權美國帶來了失業及勞工權益的腐蝕;而在較美國落後的墨西哥,儘管經濟持續增長,但是卻招引了更大破壞性的結果:實際工資下滑、大批農民失去土地生計、逾40%人口活在貧困之中、貧富之間的差距日益擴大、每5個孩童中就有一人營養不良,而罪案的發生已經是家常便飯。美國消費者權益組織——“公共公民”(Public Citizen)形容TPP是 “服用了類固醇激素的NAFTA”。對於經濟落後於美國的馬來西亞,在TPP下又會不會變成服用了類固醇的墨西哥?
外來投資喧賓奪主
TPP是賦予跨國資本更多 “權利” 去牟取利潤的《權利法案》。外資公司可通過TPP下的 “投資者與國家爭端解決機制”(ISDS)向簽署國索討它們的 “權利”,包括了政府政策對其 “預期中未來利潤” 造成的損失,都可以通過TPP下設立的國際仲裁庭去向有關國家政府索取賠償。
ISDS並不是新的事物,但是TPP賦予外資企業更大的權力,可跟主權國家平起平坐,使到跨國企業可以更輕易使用ISDS訴訟去索取高額賠償,迫使政府向財團的利益低頭。
馬來西亞政府到目前為止只面對過三宗ISDS下的索賠訴訟,是在馬來西亞分別跟比利時和英國兩國下簽署的雙邊投資條約範圍下,其中兩宗我國政府勝訴,一宗庭外和解。美國的公司熱衷於使用ISDS去向別國政府追討未卜先知利潤的賠償。TPP將會是馬來西亞跟美國簽署的第一份雙邊貿易協定,一旦生效相信很快就可打破過去30年來只有三宗ISDS訴訟的紀錄。
跨國企業利用ISDS去索取 “未來利潤” 的做法可以去到多盡?埃及政府因提高最低工資,而被法國公司威立雅(Veolia)起訴索賠。德國政府在福島核災後減少使用核能發電,結果遭到瑞典大瀑布電力公司(Vattenfall)起訴。因此,在 TPP下,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空間肯定受到限制,無法受到民眾的民主監督,卻只能屈從在企業財團的利益下。
TPP將 “最低標準待遇” 擴大到金融服務的章節中,允許金融機構挑戰任何影響其利益的政策。因此,政府為了打擊金融炒賣的規管政策,也可在ISDS下被外資金融公司起訴及索賠。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的爆發,是因為美國政府在金融業上的去管制化而帶來的結果,但是美國政府在金融危機後談判出來的首份國際貿易協定,竟然沒有正視金融去管制化的問題,反而賦予金融機構更多 “權利”,限制政府設置金融規管措施,無疑是在下一波的金融危機鋪路。
智慧財產權條款保護大財團的利益壟斷
打著 “自由貿易” 旗號的TPP,其全文30個章節中,只有6個章節是關於商品貿易,其餘的是涉及到更大的經濟層面,保護壟斷資本牟利的 “自由”。其中關於 “智慧財產權” 的章節,更是跟 “自由貿易” 扯不上關係,只是在保護大公司的利益壟斷。
在 “智慧財產權” 章節中關於專利權的條款,讓持有專利權的製藥公司,可以在藥物的專利權20年期限之外,申請另外20年的專利權,只要該製藥公司可以 “證明” 同樣的藥物有新的用途、新的使用方法或新的使用程式。而在TPP下,利用生物體、生物組織、細胞、體液等製造的生物藥品,也將享有專利權的保護,而美國官員也準備讓生物藥品獲得長達8年的獨佔權利。專利權的延長,讓大藥長享受更多的壟斷權,也意味著拖延了更便宜的仿製藥進入市場,導致需要使用相關藥物的人士,必須花更高的價錢去買藥。
在 “智慧財產權” 章節中關於版權的條款,不僅限制了知識的傳播與分享,也扼殺了創意。在TPP下,簽署國必須制定更苛刻的版權法,去保障版權持有者牟利的 “權利”。更糟的是,TPP並未納入“合理使用” 的條款。因此,任何複製版權作品的人都將被列為 “罪犯”,必須面對更加嚴厲的刑罰,而任何用以複製版權作品的機器都必須被銷毀。嚴打侵犯版權,實際上就是限制知識傳播與分享,去保障財團的利益。
TPP也把嚴打版權的做法擴張到互聯網上,任何人分享修改軟體或數碼設備都被視為犯法而面對重刑。這種打壓 “侵犯版權” 的做法,對使用既有版權作品進行創新的人們造成寒蟬效應,扼殺網路自由,跟鼓勵創意是背道而馳的。
本地經濟被摧毀
當本地的市場准入門檻在TPP下降低後而讓更多財雄勢大的跨國企業湧入,勢必對本地中小型企業帶來極大的衝擊,尤其是服務於本地市場的小商家。跨國企業也許可以帶來更多便宜的商品和服務供本地消費者 “選擇”,但是跨國企業所賺到的錢並不會留在馬來西亞,再加上政府總是要降低向企業徵收的稅務或給予各種獎掖,到最後還是會面對資金嚴重外流的問題。
本地小商家在這裡賺到的錢,至少大部分會花在本地市場上,讓本地經濟可以持續流轉。但是當小商家因不夠大財團競爭而紛紛倒閉之後,在本地流通的錢將減少,而地方經濟也因此萎縮。
至於本地工人,儘管TPP有個關於 “勞工” 的章節,但是裡頭所有保障工人權益的條款,可以隨時被關於 “投資” 章節內保障跨國財團利益的條款所推翻,到最後僅有文字上的空頭承諾,沒有實際上的保障。美國跟哥倫比亞簽署的自由貿易協定中也有類似保障勞工權益的條款,但是哥倫比亞工會人士被殺害的事件仍然層出不窮,美國不曾在其雙邊貿易協定下對此作出具體的反應。所以,對TPP “勞工” 章節保障工人權益寄予厚望,無疑是妙想天開。
再加上加入TPP後必須跟越南的工人形成 “競爭”,我國工人就算沒有出現大量失業,也必須持續忍受低工資的壓榨,在職貧窮的問題愈來愈嚴重,結果本地市場又會因此進一步萎縮。
當TPP可以讓更多 “價廉物美” 的外國商品流入我國市場,像政府所宣傳的那樣可以讓消費者有更多消費選擇,但是到時候平民百姓卻因小商家倒閉、低工資、買貴藥等問題而收入縮水,再多的進口消費品也都無福消受。
用衍生危機的手段去解決危機?
TPP是2008年經濟危機後談判出來的全球最大規模之自由貿易協定,是為拯救新自由主義經濟秩序而制定的國際遊戲規則。當TPP保障跨國財團的利益高於一切之時,社會貧富之間也鴻溝也會持續擴大。
當今全球經濟危機的頻密爆發,是過度積累的資本所致。資本主義經濟下資本不斷的進行積累,當生產商品的實體經濟因生產過剩而無利可圖之際,資本就轉向不事生產的虛擬經濟中,包括了金融業。各國政府對資本的去管制化使到投機炒賣造成的金融泡沫與危機愈加頻繁,而全球經濟也日益動盪。每當經濟危機爆發時,深受其害的總是底層人民,而製造危機的金融資本卻可以在政府動用公帑的拯救下全身而退。
自1970年代末興起至今,新自由主義經濟不斷透過世界銀行、國際貨幣基金、世界貿易組織等機構的政策在全球各地擴張,儘管一些國家帶來了一定程度上的經濟增長,但是經濟增長卻並不意味著底層人民的生活得到改善,反而是平民百姓愈來愈貧困,社會不平等現象愈來愈嚴重。包括在內TPP的種種自由貿易協定,沿用了新自由主義經濟的模式,打算通過賦予更多權利給利潤至上的跨過財團去拯救千瘡百孔的全球經濟,也許真的能夠拯救財團富豪們的錢袋,但是卻肯定要犧牲更多底層人民的基本權益及生活素質。
TPP也許可以解決的是跨國財團賺取利潤不夠的問題,但是肯定無法解決社會財富分配不公的問題,反而社會不公的現象因此惡化。馬來西亞政府執意加入TPP談判,迫不及待要賣身給跨國財團支配,不是政府沒有一套讓我國擺脫出口導向經濟的自主策略,就是我國政府對美國霸權馬首是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