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之元 │ 阿瑪蒂亞.森(Amartya Sen)論斯拉法、維特根斯坦和葛蘭西,以及兩個劍橋資本論戰

【編按】與意大利共產黨創始人葛蘭西關係密切的斯拉法1927年應凱恩斯之邀去劍橋大學任教後,墨索里尼的法西斯政府駐英國使館仍然監視他,這使得斯拉法形成了不和劍橋同事談政治的習慣。同時,他積極參加了凱恩斯周圍青年學者的「馬戲團」(羅賓遜夫婦、米德、卡恩等),對凱恩斯從1930年的「貨幣論」到1936年的「通論」的思想轉變影響很大。他後來潛心編輯《李嘉圖著作與通信集》,其中譯者也是「資本論」的翻譯者郭大力和王亞南。阿瑪蒂亞.森比斯拉法小35歲,他兩人成為忘年交的故事非常有意思。故發本文略做介紹。本文轉載自「實驗主義治理」

2003年,70歲的阿瑪蒂亞.森(Amartya Sen,1998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在美國經濟學會的刊物《經濟文獻雜誌》上發表了一篇題為〈斯拉法、維特根斯坦和葛蘭西〉的文章[1]。這是他在意大利的一次紀念斯拉法的學術會議上的長篇發言〈從一個學生的視角看斯拉法〉的縮減版[2]。森回憶說,50年前的1953年10月,20歲的他從印度坐船到達英國的第一周後,去劍橋大學「三一學院」(Trinity College)斯拉法的房間裡拜訪。斯拉法是森整個本科學習期間的「學術指導」(Director of Studies),這意味著斯拉法要幫助森選定具體課程方向的老師(斯拉法給森選的老師包括羅賓遜夫人,Maurice Dobb等),也意味著森有任何問題都可以找斯拉法去討論。不過,森強調說,「可以來討論任何問題」(“discuss anything”)一般只被理解為一種善意的表達,很少本科生經常去找自己的「學術指導」。森卻真的這樣做了,和比自己大35歲的斯拉法(Piero Sraffa,1898-1983)成了忘年交。

經藝術家朋友的介紹,斯拉法1921年8月首次在英國拜訪了凱恩斯(凱恩斯和伍爾芙姐妹等藝術家來往密切,形成著名的Bloomsbury團體)。凱恩斯邀請斯拉法為「曼徹斯特衛報」撰寫關於意大利銀行危機的文章,不料斯拉法的文章發表後墨索里尼大為光火,親自打電報給斯拉法的父親(位於米蘭的Bocconi University校長)要求其勸說兒子聲明撤稿。面臨法西斯主義在意大利日益猖獗的形勢,凱恩斯1923年邀請斯拉法赴劍橋大學任教,但因為斯拉法1919年和葛蘭西一起編輯「新秩序」雜誌被意大利和英國政府視為左傾激進分子,斯拉法1927年才抵達英國。實際上,斯拉法並未加入葛蘭西1921年創建的意大利共產黨,但他和葛蘭西保持著密切的個人交往,1926年葛蘭西入獄後,斯拉法給他在米蘭一家書店開了一個由斯拉法付賬的買書賬戶,為葛蘭西寫出著名的《獄中筆記》創造了必要條件。

在斯拉法來到劍橋兩年之後的1929年,維特根斯坦回到劍橋(他1903年首次來劍橋跟隨羅素學習邏輯),此時維特根斯坦因為《邏輯哲學論》1921年的出版已經揚名世界,凱恩斯把維特根斯坦的回歸劍橋稱為「上帝來了」。但維特根斯坦1945年出版的《哲學研究》卻完全推翻了以前的《邏輯哲學論》,這一根本轉變維特根斯坦自己在序言中歸功於和斯拉法在「三一」學院的頻繁散步和討論。

因此,指出斯拉法對維特根斯坦的重大影響並不是森這篇回憶的貢獻,這一點是維特根斯坦本人和許多研究者和傳記作者都廣泛承認的。森的文章的特色在於他把葛蘭西放進斯拉法和維特根斯坦的關係中,並探討了斯拉法的哲學思考對斯拉法的經濟學研究的影響,特別是斯拉法在1950-1960年代《兩個劍橋資本理論爭論》中的特殊地位。

維特根斯坦在《邏輯哲學論》中提出的關於命題的意義理論(theory of meaning)是一種圖像理論(the Picture Theory of Meaning), 認為一個命題(句子)和它所反映的事務必定有同樣的邏輯形式。斯拉法卻用意大利拿波里地區的一個表達懷疑的手勢推翻了維特根斯坦的圖像理論,因為這個手勢談不上邏輯形式,而是特定社會共同體所接受的「意義」。維特根斯坦徹底被斯拉法說服了,他在《哲學研究》中提出不同於圖像理論的研究命題「意義」的「人類學方法」, 即意義來自於特定共同體的「語言遊戲」(language game)規則[3]

森的回憶文章中提出的關鍵問題是,當他作為本科生和斯拉法在「三一學院」草坪散步時,他問了一個似乎幼稚的問題:「維特根斯坦是20世紀最傑出的哲學家,怎麼一下被你的拿波里手勢說服了?」。斯拉法的回答是,「這是很顯然的啊」。森認為這並不顯然,他回憶文章的精彩之處是論證了斯拉法和葛蘭西共同編輯「新秩序」雜誌時形成的對語言的看法(「每個人都是哲學家」)提供了斯拉法影響維特根斯坦的背景。我在此不做劇透,建議有興趣的讀者去讀本文註釋2所引用的森的回憶全文。

但是,我在此想強調的是,森突出了維特根斯坦在接受斯拉法批評後仍然面臨的悖論,即Saul Kripke所謂的「維特根斯坦悖論」。Kripke在其名著《維特根斯坦論規則和私人語言》一書中說,維特根斯坦《哲學研究》第201節的名言「沒有一項行動可以被規則所決定,因為每一項行動都可以被事後解釋為依照規則做的」可以用簡單的「加法規則」來說明。森用瞭如下「加2」的規則來解釋「維特根斯坦悖論」。

森在回憶文章中用一個例子來簡明地解釋Saul Kripke所謂的「維特根斯坦悖論」。一個小學生被要求「按規則」在一個序列的數上繼續添加,這個序列目前是2,4,6,8,10,12。這裡隱含著要求小學生按「加2」的規則行事,繼續添加14,16,18等等。但是,如果小學生添加的是112,我們能說他違背規則了嗎?小學生可以反駁說,他或她理解的規則不是「加2」,而是「對於小於或等於12的數,繼續加2;對大於12的數,加100」。因此小學生給出的序列,即2,4,6,8,10,12,112,212,312等等,這也是符合他或她理解的規則的。因此,維特根斯坦說「沒有一項行動可以被規則所決定,因為每一項行動都可以被事後解釋為依照規則做的」。森認為,「維特根斯坦悖論」的啟發在於,對理解一個命題的「意義」的「人類學方法」(即意義來自於特定共同體的「語言遊戲」規則)只能做最低限度(minimalist)的接受, 即命題的意義離不開特定的共同體的規則,但特定的共同體規則也不能完全窮盡可能的意義(例如,小學生就突破了「加2」的規則)。

在解釋了斯拉法的哲學觀點(即對一個命題的意義的最低限度人類學方法的解讀)之後,森的回憶文章的精彩之處就體現出來了:斯拉法在1950-1960年代「兩個劍橋資本理論爭論」中的特殊地位要從他的哲學觀點才能得到理解。兩個劍橋之爭起源於1954年英國劍橋的羅賓遜夫人發表的「生產函數與資本理論」一文(中譯文見顧準翻譯的羅賓遜夫人《經濟學論文集》,參見「實驗主義治理」第431期〈從顧準想到阿克洛夫和席勒的動物精神以及羅賓遜夫人的香蕉圖示〉),認為資本的異質性使得總量生產函數不可用,但此文得到了美國劍橋的薩繆爾遜和索洛的有力回應,羅賓遜夫人後來也承認在一定條件下Cobb-Douglas生產函數還是可用的。真正使得美國劍橋陷入理論困境的是斯拉法1960年出版的《用商品生產商品》一書。

森的回憶文章講到,在《用商品生產商品》一書交付出版之前,斯拉法曾要求森在保證不告知羅賓遜夫人的條件下,連續四個晚上在他的房間裡看《用商品生產商品》的手稿,並當場告知閱讀心得。可見森和斯拉法忘年之交的一斑。斯拉法此書最具挑戰性的是證明,在一般條件下,作為可替代的總量生產要素的資本,不能獨立於利潤率而被定義,因而也談不上資本的邊際生產率決定利率。更具體的來說,《用商品生產商品》第12章證明,不同的生產技術甚至不能按「資本強度」來排序,因為資本強度會隨著利率的變化而改變原來的相對排序。薩繆爾遜和他的博士生David Levhari原本希望證明一個「不變相對排序定理」(NonswitchingTheorem)來回應斯拉法,但斯拉法的學生Luigi Pasinetti 1966年證明了薩繆爾遜和David Levhari的「不變相對排序定理」是錯誤的,並得到薩繆爾遜的承認[4]

森認為,應從「意義」來自於特定共同體的「語言遊戲」規則來理解斯拉法對資本邊際生產力理論的批判命題。這裡的特定共同體是兩個世紀以來的關於資本家收入是否來自資本的邊際生產力的辯論。斯拉法證明在一般條件下,總量資本不能獨立於資本邊際生產力(利潤率)來定義,這就從根本上推翻了資本邊際生產力理論。但是,森也強調,不應在特定共同體外泛化斯拉法對資本邊際生產力理論的批判命題。例如,很多情況下的計量經濟研究,可以不把資本作為總量生產要素,而是作為不同的資本品,這樣的生產理論還是可以繼續研究下去的。

總之,森這篇回憶本科老師斯拉法的文章情文並茂,給我們多方面的啟發。希望本文可以激發讀者去閱讀註釋2給出的森的原文。


註釋:

[1] Amartya Sen, “Sraffa, Wittgenstein, and Gramsci”, 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ture, December, 2003, pp. 1240-1255.

[2] Amartya Sen, “Piero Sraffa: A Student’s Perspective”, https://www.scribd. com/document/405461100/Amartya-K-Sen-Piero-Sraffa-a-student-s-perspective-article-2004-pdf.

[3] 感謝我的意大利朋友Edoardo Nasi幫我確定拿波里地區手勢的圖像。

[4] David Levhari & Paul Samuelson, “The Nonswitching Theorem is False”,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ics, Nov. 1966, pp. 518-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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