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那一年,當鹿港反杜邦的號角響起……

1986那一年,當鹿港反杜邦的號角響起……
林深靖

 

 

今年是鹿港反杜邦事件三十週年。我要藉此來談一樁年少輕狂的往事。三十年前的一個小故事,若是以當今網路的流行語言,叫做「亂入」。

 

 

「禁忌」的意義,就是為了被打破

那是1986年,我還是學生。就像那個年代的很多青年學子一樣,是一個不安份的學生。那是台灣戒嚴時期的尾聲,整個社會如同在烏雲悶雷中等待被電閃撕裂的天空。對於戒嚴時期的政治禁忌,我們當然都十分熟捻,譬如黨禁、報禁、聚眾示威、社會主義,以及帶著偷嚐禁果的亢奮交換閱讀聆賞的匪書、匪唱片、匪廣播。那個年代,「禁忌」的意義,簡而言之,就是為了被打破。

從鄉野農家出來的學生進入霓虹大都會,很拮据,也很好奇。而好奇,是需要更多金錢支撐的。我在大學的第一個工作是送報。每天風雨無阻,凌晨四點半起床,到定點取報、夾報,然後穿街走巷一家家分送。彼時台北市郊多是四、五層樓房的公寓,大門信箱中的報紙容易被早起的人抽走,因此得要有本事沿門挨戶丟進樓上隔著鐵欄杆的陽台。送完報,滿身大汗,直接騎著載運報紙的鐵馬武車進入校園,廁所內簡單擦洗,換上乾淨T恤,進入教室。

後來經由一位歷史系的學長介紹,進入一家黨外雜誌工讀。先是掃地、買香菸啤酒便當,接著偶然的機會奉派出門採訪,詎料第一篇文稿就上了封面頭條。當時黨外雜誌多是週刊,競爭激烈,需稿量大,稿費特高。一篇文章加上一張照片,稿酬等於我送報一個月的薪水。很快地,我成為黨外雜誌的寫手,一個星期,可以使用五、六個筆名。被調查局約談過,被警備總部威嚇過,享受著與禁忌捉迷藏的喜悅。

1986年,我已是學生中的「大哥」,大哥難免要扮演大款的角色。學生聚會,水餃滷菜啤酒,掏錢絕不手軟。李文忠當年被台大退學,傅鐘下靜坐抗議,集結聲援的學生很自然找我要錢印傳單。

1986年10月,《南方》創刊。創刊號封面底,就是反杜邦的一篇宣言。那一年,鹿港反杜邦運動揭竿,同時,各大學的學運暗潮洶湧。《南方》月刊一開始就以引領浪潮為己任,以「一本集結年輕、熱情、理想主義的刊物」為旗號,雜誌社內湧動著來自各校的學運浪頭人物。當時,不少校園地下刊物,如中興大學的《春雷》、政治大學的《野火》、台灣大學的《自由之愛》……印刷流程基本上都是《南方》包辦。《南方》除了每月發行的雜誌,也出叢刊,1970-80年代在西方湧現的新馬克斯主義思潮經由南方出版社,系統引進。

 

 

 

反帝、反美、反殖、反好萊塢

《南方》的靈魂人物是呂昱。他年少即因政治案件入獄,判無期徒刑。蔣介石死,減刑。呂昱坐滿十五年牢,出獄時也才三十歲出頭,是當年最年輕的政治犯。《南方》編務由青年學生自主組織,呂昱和我承擔幕後募款。雜誌以《南方》為名,清楚標示世界觀,自覺站在第三世界的立場,批判北方資本主義強權,鮮明地站在反帝、反美、反殖、反好萊塢的立場。創刊號專題即是「第三電影」,介紹非洲和拉丁美洲的反體制電影。專題開場即是王菲林執筆的〈為什麼要談第三電影?〉王菲林當時剛從美國回來沒多久,是傳說中台灣留學生左翼LA集團的先鋒。他博學廣識,明朗帥氣,活力十足,回到台灣即帶領多個讀書、電影賞析、社會實踐小團體,可惜英年早逝。許多朋友感慨,若是王菲林還在,今日台灣左翼,肯定不同格局。

創刊號主題,除了第三電影之外,還有王墨林組織的「觀念表演藝術」討論,另外就是出現在封面底的「反廣告」,以一篇簡短宣言反擊美國杜邦公司關於二氧化鈦產品的甜美廣告。

1986年,鹿港反杜邦運動蜂起,而校園中的學生又普遍有實踐的饑渴,鹿港在社運大將陳秀賢以及在地骨幹李棟樑等人的召喚下,成為學生社會實踐的理想場域。當時,在台北、鹿港來回幾趟,總覺得如此重大的環境議題(尤其是鮮明反對美帝的跨國企業!),鹿港火熱,台北冷漠。如何將鹿港起義的號角在台北吹響?在兩地往返的巴士上,這是一個思考的方向。

於是,很不幸地,《南方》創刊號上重點推介的前衛劇團「洛河展意」成為一個使力的對象。雜誌中除了王墨林執筆的〈觀念表演藝術的年代〉之外,還有圍繞著「洛河」這個劇團的長篇座談。當時,「洛河」這個年輕劇團具有極高的實驗性,曾經因為在台北火車站地下道的街頭表演,遭警方逮捕。正因為劇團本身強烈的實驗性格,我異想天開,關於反杜邦的議題,就不妨拿這個實驗劇團來做實驗……

 

事情是這樣的:「洛河展意」當時在台北火車站地下街、重慶南路書店街以及國父紀念館廣場有過幾場「表演」,形式上是把街頭當劇場,來往行人可能漠然無視,也可能因好奇而駐足。對洛河團隊而言,他們要展示的不是劇情,而是「意念」(也因此,自我命名洛河展意,而不是洛河劇團)。這當然是屬於「觀念藝術」的範疇,在1980年代的台灣,還算是很新鮮的大膽實驗。根據洛河團長「小黑」的說法,他們所要探尋、質問或者演示的是「人與人、人與事物、人與時間、人與空間交流的問題。」洛河的骨幹,除了「小黑」之外,還有「貓」,兩人都列席《南方》由王墨林主持的座談,時間是1986年8月3日。座談記錄刊登在《南方》創刊號,編輯部給的標題是〈走上街頭的新一代〉。

 

 

 

星星之火,街頭燎原

解嚴前夕,「街頭」是很複雜的概念。當時,雖然政治依然高壓,星星之火卻已升溫,工運、農運、學運、環境運動…….閃爍的火苗蘊蘊然有燎原之勢。1985年9月,林正杰因政治審判入獄,坐牢前連續12天街頭狂飆,帶動了街頭抗爭、肥皂箱演講的風潮。「街頭小霸王」自此成為林正杰的封號。「人民的力量」、「街頭是屬於我們的」、「奪回人民的街頭」……之類的大標題開始出現在諸多黨外雜誌的封面上。「洛河展意」很不願意被貼上政治標籤,但是,根據小黑自敘,他們的街頭演出,常被過往行人認定為就是「黨外運動」。可能警方也有同感,他們的街頭演出時常出現被警察干涉、逮捕的意外劇情。

我其實很清楚他們的難處。《南方》初期,我一方面陪同呂昱四處化緣勸募,另一方面也還在黨外雜誌擔任編採,街頭一有風聲,必然第一時間趕到現場。一旦有衝撞,警察似乎也不太在意我的「記者」身分,挨警棍,被抓住雙腳在地上拖行,這是難免的經驗。

我要說的是,洛河的街頭演出,雖然依循的是觀念藝術的想像,是更高層次哲學思維的開發,但是,落在當年的情境,街頭就是廟堂的對立面,走上街頭,就是要發聲,就是要行動,就是要表達人民對當權者的不爽。街頭,在那個年代的意義,就是不安、不爽、不服從的總和。街頭,就是整個社會躁動的集體展演。鹿港的反杜邦運動,最終還是必須以街頭示威展現抗拒跨國企業落地汙染的集體意志。

解嚴前夕的社會大氣氛之下,「街頭」在藝術工作者和社會運動者之間,顯然存在矛盾的張力。在《南方》的座談,洛河團隊堅持他們表演的是純粹藝術,抗拒政治詮釋,也抗拒「顛覆性」的衍義。不過,做為前衛戲劇工作者的王墨林還是很明確地指出:做觀念藝術,「必須落實在環境,與環境做一關聯。」王墨林後來創立「身體氣象館」,主持「牯嶺街小劇場」,是台灣當代劇場發展的靈魂人物。他當時已經認識到,在戒嚴體制之下,當權者透過國家暴力和意識形態,不僅宰制人的思想,也箝制人的身體。戒嚴體制不僅有各種禁制,還閹割了我們身體,讓我們行動僵滯、空白。也因此,表演,可以是掙脫枷鎖,可以是解放的想像。

 

 

 

暴露真實即是最為革命的文化行動

回到當年的情境,警方對於街頭活動已有預設的敵意。王墨林對洛河成員小黑和「貓」說,「你們在地下道的活動超出他們的管理體制之外,而令他們沒有安全感。」這個說法其實已反映了當年青年學生的渴望:對於管理體制的突破。在校園內,要求教官、政黨退出校園;校園圍牆之外,則是推動跨校連結,介入社會抗爭。

洛河雖然避忌政治,團長小黑還是不得不承認:「我們身邊有很多框,你永遠打不破,打破一個框,還有另外一個框,永遠有框存在。」

衝決牢籠、掙脫枷鎖、破除框限……這就是當年青年學生如我者,在思想與實踐上的自我要求。

洛河長期堅持的街頭展意,在當年的文化圈,已經是一個被關注的異數。1986年秋,他們取得在藝術教育館演藝廳演出的機會,那是植物園內南海學園的一個正規劇場,可以容納七、八百位觀眾。當天晚上的戲名,我已沒有印象。只記得洛河的演出,還是很觀念藝術的形式,複製街頭意象,試圖打破舞台框架,解除演員與觀眾的界限、強調台上、台下的互動。

我獲邀看戲。當時剛從鹿港回來,書包裡有反杜邦的傳單,腦袋裡則存放著王菲林談第三電影的一些概念。譬如,他所強調的:關心第三世界國家,「要先有自己的心靈往更高一層境界發展的要求和動力」,要不然,只不過是本土菁英對西方菁英的模仿。也記得波利維亞電影《禿鷹之血》導演山希納斯(Jarge Sanjines)所說的:「暴露真實即是最為革命的文化行動。」電影可以催發革命行動,觀眾不僅只是文化消費者,而是行動者,樂意參與現實的改造。

洛河在南海演藝廳的戲,延續他們街頭演出尋求交流互動的精神,也鼓勵觀眾的主動參與。那時,有一場戲是在舞台上堆磚頭,他們邀請觀眾上台協助「砌磚」。不過,觀眾即使參與,基本上還是馴從演員的指揮,演員管制他們的身體動作,當然也不會給予任何台詞。

我不滿意。心想,這個戲碼,意義薄弱,完全脫離台灣社會現實脈絡,卻又假借抽象的形式,盜取前衛、進步的美名,就像王墨林所質疑的,「一旦觀念藝術沒有意義,它的價值在哪裡?」觀念藝術抽離了意義,這是觀念的空洞化,也是藝術的墮落。

於是,我上台了。

剛開始很受歡迎,因為願意配合劇組要求上台呈現「交流」狀態的觀眾極為有限。剛開始,我配合砌磚。台上演員對我投以鼓勵的微笑。慢慢地,在砌磚過程中,我自主加入一些動作,偶爾抬頭伸手打招呼,向舞台燈光之下移動。台上演員開始有些困惑,台下卻是如常。他們一定認為我是「假觀眾」,我的出現是劇組的安排,本來就是劇情發展的一部份……接著,我從口袋抽出反杜邦的傳單,用舞台劇演員的腔調,大聲朗讀。演出,對我而言,其實並不困難。在學校,我們系上曾經公演法國劇作家尤涅斯柯(Eugène Ionesco)的《犀牛》,我是男主角,角色是從小鎮青年變身為犀牛的過程,難度很高;在英文課,也曾經演出張曉風的《第五牆》,我是編導。

就在我念完傳單的那一霎那,突然,「貓」從台下衝上來,狠狠朝我下頦猛揍一拳,其他演員也衝過來,看來是要圍毆。我緊急撥開各路手腳,奔下舞台,衝出劇場大門……這時,警車的鳴叫聲也在南海路自遠而近。原來,已經有人報警。我當然以最快的速度,跨上我的紅色野狼125,火速馳離。

這就是我年少輕狂時期的一段荒唐行徑,一個「亂入」的小小故事。值此鹿港反杜邦30周年之際,自我坦白,從實招認。不過,唉,寫下這一段文字時,下巴,似乎還在隱隱作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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