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氓無產階級」的反動 ◎梁寶龍 【編按】自上世紀九十年代開始,諸多政治名詞如「生命共同體」、「新台灣人」,到近年來的「台灣共識」,又或者至「全民」、「人民」等,皆試圖以全稱的名詞來建構與召喚集體的認同。然而,這些政治的修辭能指究竟所指為何?全稱式的名稱總是會畫出政治的敵我界線,以特定人作為理想的主體,並區分出不合格與需要被排除在共同體之外的人。本文原標題為〈試解釋流氓無產階級一詞〉,原係批判香港對於工人階級等名詞的教條使用、誤用或挪用的問題,進而希望能夠透過整理相關文獻釐清這些名詞的內涵,並指出了「無產階級」與「流氓無產階級」的分別,以及「流氓無產階級」對於階級革命的阻礙。對照於今日台灣政治,其意義同時也是提醒了訴諸人民意志下的可能反動。作者梁寶龍致力於工人歷史研究,感謝作者供稿,若有興趣與作者進一步研討交流,請發電郵至:leungpolung@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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