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發展與共同責任

和平發展與共同責任(發表於2013年08月09日中國時報「觀念平台」)
◎林深靖

 

中國社科院台研所主辦的兩岸關係學術研討會8月中旬將在瀋陽召開,今年主題訂為「和平發展與共同責任」。在民進黨兩度以台海問題為主軸的「華山會議」之後,瀋陽的會議也許會是大陸方面回應華山爭議的一個機會。

其實,民進黨的《台灣前途決議文》明文規定:「台灣與中國應透過全方位對話,尋求深切互相了解與經貿互惠合作,建立和平架構,以期達成雙方長期的穩定與和平。」如是文字,說穿了,其實就是呼應對岸「和平發展」的籲求。該決議文在1999年經全國黨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是具有黨綱性質的文件。

決議文在結論部分更具體主張彼此拋棄猜疑與對立,「從雙方在歷史上、文化上、血緣上的長遠關係出發,從地緣政治、區域穩定、經濟利益著眼,創造共生共榮、互信互利的美好前景。」這些敘述都體現了「和平發展」的美好願望,這可能也是兩岸之間最大的「共識」。只不過,民進黨對於兩岸「和平發展」有高度期待,對於「共同責任」卻似乎沒有太大的想像,這從最近有關服貿協議的火藥味可以嗅知一二。

然則,就北京的立場來看,民進黨若是不願承擔「共同責任」,那麼,民進黨本身就是「和平發展」的最大變數。
也因此,如何將兩岸「和平發展」的期待與彼此的「共同責任」意識連繫起來,恐怕未來會是大陸方面對待民進黨,以及民進黨如何處理兩岸議題的重大考驗。

其實,民進黨最核心的意識形態無非就是「本土政權論」,也從這裡發展出 「本土」、「外來」的二元思維,相對於以本土為號召的民進黨,國民黨是外來政權。政治上的主要矛盾,從實質的省籍矛盾擴衍到虛擬的統獨矛盾。這種對立的、衝突的意識形態,成為民進黨奪權正當性的主要來源。如是意識形態,對內,表現為族群之間的不和諧;對外,則表現於兩岸之間的緊張關係。

在阿扁主政的時代,「本土政權論」是政權的基石,一旦出事,則拿來做為護身符。於今,民進黨要面對後扁時代的政局,要認真處理兩岸關係,不能不先解構「本土政權論」的迷思,進而提出一套更宏觀、更有現實感、更具前瞻性的觀點,以做為促進台灣政治廉能、經濟發展、社會進步的動力。

尤其是,面對兩岸問題,以對立、衝突為基調的意識形態恐怕無法形塑「和平發展」的共同期待。雙方若是要談「共同責任」,那麼,我們可能首先要認識到:兩岸人民在歷史上都經歷了從強權解放出來,而後追求自信與自尊的過程,也就是一個自我追尋靈魂(soul searching)的過程,這樣的歷程,一言以蔽之,也就是「主體意識」的追尋。

兩岸要良性互動,首先要有相當大的包容度和跨度,嚴肅面對人民心理歷史上的困境,重建長期失落的自信與自尊,解決社會集體救贖和身份認同的難題,同時,又能夠在批判的、理性的基礎上,追求改革和進步。也只有這樣的台灣,才能夠與中國大陸建立同理心,雙方能夠對彼此的歷史發展有同情的了解 ,從而在互信、互相尊重的基礎上,承擔和平發展的共同責任。(「新國際社會理論與實踐中心」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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