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溫假,行不行?

「在西方,若要避免工作熱危害,有赖工會撐起保護傘。因為工會最瞭解自己的職業特性,應依據勞動環境特殊性,與雇主進行集體協商,量身打造安全衛生相關的勞動條件。但這條路,在台灣卻是窒礙難行。原因之一是台灣的工會化程度低。再者,容易遭受熱危害的勞動者大多邊緣弱勢,組織化程度更低。因地制宜,眼前最可行之策,便是針對特定行業,進行勞動檢查。」

高溫假,行不行?              

作者:鄭至陽 (2013. 08. 23《新國際》)

政策,除了聽民意,也得看「天意」?

政府研議中的高溫假就是一例。

 

遭受高熱危害的勞動者

8月8日,台北測得39.3度高溫,打破台北氣象站從1896年設站以來新高。對愈來愈多台灣人來說,氣候暖化,再也不是前美國副總統高爾在2006年所說的「未來啟示錄」,而是愈來愈難受的「切膚之熱」。倘若天候異常,如颱風,就有颱風假可放;為何台灣不能有更前瞻的眼光,制訂高溫假?

但拿颱風假來類比,很可能是誤導。原因在於,「高溫」難以界定。

舉例而言,廚師面對的工作環境,室溫遠比外部溫度高,如何以外部大氣溫度作為放假與否的依據?台北市勞動局的勞檢資料更顯示,營造工人在鋼板屋頂上施工,由於熱輻射效應,工人暴露的環境溫度(38.2度),竟然比氣象局公布的大氣室溫(31.1度)高出7度之多。

如果基於避免工作熱危害,「則掌握工作環境的溫度,遠比大氣溫度高低來得重要,」研究職業健康的台大健康政策與管理研究所教授鄭雅文表示。

這意味了,針對營建工人、運輸司機、路邊舉牌工等熱危害高危險群,進行特定工作指引與規範,將較「一體適用」的高溫假更具有「及時雨」效果。

國際間,目前也尚未有國定高溫假的前例。但這並不表示工作熱危害的議題未受重視。

在西方,若要避免工作熱危害,有赖工會撐起保護傘。因為工會最瞭解自己的職業特性,應依據勞動環境特殊性,與雇主進行集體協商,量身打造安全衛生相關的勞動條件。

但這條路,在台灣卻是窒礙難行。

原因之一是台灣的工會化程度低。再者,容易遭受熱危害的勞動者大多邊緣弱勢,組織化程度更低。因地制宜,眼前最可行之策,便是針對特定行業,進行勞動檢查。

2012年,台北市勞動局率台灣之先,啟動「高溫室外作業勞動檢查」。數據顯示,台北市全年最高溫落在七、八月,而這也正好對應了職災高峰,故針對營建工地、路邊舉牌工進行高溫勞檢,有其必要。

今年八月中旬,北市勞動局更首度針對沒有改善的廠商,開出首張高溫勞檢罰單,宣示性十足。

「過去的勞檢,大多集中在工時是否過長、雇主是否沒有發放加班費等,但從職業健康的角度,應該也要把工作環境的溫度考量進來,」鄭雅文說。

舉例來說,營造工人從工地高空墜落,便很有可能是因為先不耐高溫曝曬,而後發生傷亡悲劇,只是這個關連性經常被忽略。

 

看得到吃不到的「德政」

2010年,陳業鑫接任北市勞工局長(現改為勞動局)時,一般人對他並無印象。職業法官出身,和勞工素無淵源,而且從北市訴願會主委轉換跑道,也沒多少人看好他能展現新氣象。

沒想到,陳業鑫把勞動局長幹得有聲有色。

早年在高雄地院鳳山與旗山簡易庭擔任法官時,陳業鑫就發現銀行徵信鬆散,卡債風暴正在弱勢家庭蔓延。由於「父債子還」的問題在2007年吵得沸沸揚揚,陳業鑫甚至「上書」大法官,要求釋憲。雖未獲大法官會議受理,但最後形成輿論風潮,終於讓民法繼承原則修改為「限定繼承」,讓父債子還的悲劇劃下休止符。

期間,陳業鑫曾「雞婆」地向戶政機關反映,應該在家屬辦理死亡登記時,主動告知相關法律責任,結果對方不理不睬。或許,這段經歷,讓他深刻感受到「積極行政」、「為民圖利」的重要性。

由於這些經歷,陳業鑫幾乎成了各縣市勞工主管裡,勞檢最積極的首長。最漂亮的一役是,2010年,勞委會與北市同步進行勞檢,結果前者基於「影響名譽」考量,只公布違法家數比例;後者卻進一步公布廠商名單,試圖施壓改善。兩者都「於法有據」,但卻反映了消極保守與積極作為兩種心態。最後,陳業鑫贏得修法主動權,勞基法增訂公布違法雇主及事業單位黑名單。

實際上,陳業鑫並非只是一味拿著勞檢棍棒的「大刀」。以高溫勞檢為例,他也掌握「損害最小」的策略行事。在勞檢啟動前,他找了家績優廠商作示範,把營建業者全拉到該處工地,讓他們瞭解如何做才能讓工人避免熱危害。

別出心裁的是,陳業鑫還把「積極行政」延伸到「可行性評估」上頭,胡蘿蔔與棍棒並施。除了現場觀摩,他更把示範業者的預算表釋出給同業,「只要八萬二,就可以架起遮陽棚與噴霧降溫設備,而且還可重複使用,」他表示,「(避免工人高溫熱危害)不是不能,而是為與不為的問題。」

打擊面具體,保障需要保障的勞工,是陳業鑫積極行政的理念。相較之下,他也對高溫假的倡議持保留態度,因為「如果要放高溫假,就得走人事行政體系這個管道,屆時很可能弱勢勞工沒被保障到,反而變成公務員福利。」

台灣的產假、育嬰假這些「德政」,經常被外界批評為「看得到吃不到」,變相淪為軍公教福利,就是殷鑑。

此外,從勞基法到職業安全衛生法,適用於預防高溫熱危害的法規條款,至少有九條。高溫假的核心宗旨,靠積極行政就可以辦到。

問題在於,勞檢事權在地方,而地方政府的政經利益又相對複雜。特別是營建業,經常是地方有力人士的轉投資事業之一,如果沒有縣市首長的強力支持,地方勞工主管勢必投鼠忌器。

如今,陳業鑫的高溫專案勞檢,已經產生示範效果,新北市也在之後跟進。但陳業鑫這個火車頭究竟能帶動多少節車廂?還待觀察。(2013. 08. 23《新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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