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與世界和平任務

聯合國與世界和平任務 ■紀耳伯.阿胥喀(Gilbert Achcar) (2009.9.25《新國際》)   【編按】聯合國第64屆大會9月24日揭開序幕。聯合國的最高宗旨是締造世界和平,然則,上個世紀人類經歷了三次真正世界規模的戰爭。前兩次是所謂的世界大戰,第三次是冷戰,不僅是世界性的,其規模甚至更為龐大。冷戰於上個世紀末進入尾聲,然則,冷戰真的結束了嗎?全球性的衝突真的不再爆發嗎?隨著新世紀的到來,聯合國是否足以承擔全球安全體系的重新組建的協調者角色?我們拭目以待。 整個20世紀,人們付出極大的努力來消除世界衝突對人類的永久威脅。每一次世界大戰都帶來了浩劫,讓世界大國的領袖決心創立共同安全體系,避免災難再次發生。1914年至1918年的戰爭,促使1919年第一個國際政府間組織的誕生——國際聯盟(the League of Nations),該組織由時任美國總統的伍德魯.威爾遜(Woodrow Wilson)發起,其基本原則是保障共同安全。然而,國聯無法完成其使命:首先是由於美國國會的「孤立主義」,美國國會拒絕加入這個新組織,失敗的另外一個原因是國聯組織結構的癱瘓。其實,聯盟失敗的首要原因是因為必須遵守《凡爾賽和平條約》(the Versailles Peace Treaty)的規定。作為戰敗國的德國所承受的政治屈辱和沉重的經濟壓力,使德國在戰後處於大蕭條,並直接導致第二次世界大戰的爆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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