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996」再思三八工作制鬥爭史──讀《資本論》筆記之一 ◎梁寶龍 【編按】近日,中國大陸互聯網公司的程序員,興起996.icu,抵制公司的「996工作制」。「996工作制」簡言之即:早上9點工作到晚上9點,中午或傍晚休息1小時,每日工時總計10小時以上一週工作6天。996.ICU反諷「996」工作過勞直接送急診。阿里巴巴集團馬雲則跳出來回應:「能做996是一種巨大的福氣,很多公司,很多人想996都沒有機會,如果你年輕的時候不996,你什麼時候可以996?」然而,「996工作制」已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台灣的《勞基法》修惡,也是在工作日與工時上提供資本家更多的彈性來使用人力(勞動力),而犧牲的仍是工人。 工時與工作日是怎麼來的呢?馬克思在《資本論》第一卷第八章〈工作日〉指出:「正常工作日的確立是資本家階級和工人階級之間長期的多少隱蔽的內戰的產物。」〈三八工作制鬥爭史──讀《資本論》筆記之一〉一文從〈工作日〉談工時制度的鬥爭與現代各國工時制度如何形成的。當「過勞」與「過勞死」幾乎成為常態,不穩定與條件下降的勞動狀況,重新耙梳工時與工作日的歷史與意義,或許能思考在現今各種彈性化的勞動狀態與僱傭關係下,如何透過工時的鬥爭,找到一些突破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可能。作者梁寶龍致力於工人歷史研究,感謝作者供稿,若有興趣與作者進一步研討交流,請發電郵至:leungpolung@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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