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淑芬│《疆界、主權、法》前言

在上個世紀八〇年代末期以降,為了回應因「冷戰結束」而劇烈重整的新世界秩序,學界再度出現了一波關於「主權民族國家」的歷史、現況與未來的討論熱潮。[1]一方面,為數眾多的區域整合與全球化倡議者,不論在理念上或在經驗層次上,紛紛質疑奉「領域性」(territoriality)為圭臬,將完整領土、明確疆界與人口視為構成要素,並宣稱擁有制定法律、決斷發生於領土範圍內所有事物之終極權威的民族國家主權原則,既不見得有助於人們建立一個更完善的世界秩序,也忽視了非國家行動者的各種跨國實踐與影響,而日益與現實脫節。另一方面,不少研究者也不再預設主權具有本質或固守其傳統定義,而是傾向於採取社會建構或系譜學的途徑,重新以一種更歷史化、更動態、同時也更具全球視野的方式,探討「主權」如何在特定的脈絡中成為關鍵政治概念或引發爭議?主權由哪些要素構成,其構成型態是否因時因地而改變?某種特定的主權觀,在哪些條件的配合下,才得以體現於政治制度的設置、運作或變遷當中?在不同的歷史時期或地域中,「主權」如何以不同的方式被感知和運作?而這些差異的碰撞,導致了哪些後果? [2] 這一系列環繞於主權的提問,連帶地也使得與主權緊密相關的國家、領土、疆界、公民身分、民族主義、國際法體制等概念,無一不被重新檢視、引發爭辯。而無疑地,即便是系譜式的研究,重點也不僅是重新梳理歷史,而是為當下提供不受當下局限的反思視野。

(本文為交通大學出版社《疆界、主權、法》一書前言,作者林淑芬教授為國立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教授,感謝交通大學出版社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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