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的歷史與國際地位

琉球的歷史與國際地位

 

汪立峽

 

前言

最近日本政府又聲稱,根據他們最新掌握的歷史文獻,釣魚台自古屬於沖繩的琉球王國。此類聲明與所引用之材料雖然不值一駁,但卻提醒我們有很大必要關注與釣魚台歸屬問題有關的ㄧ個大歷史背景 – 此即歷史上琉球王國與中國的關係,從而與釣魚台的歷史關係到底是怎樣的?

本文目的即在為大家提供關於這個大背景的ㄧ些基本歷史素材,以助釐清和透視有關釣魚台問題的若干歷史盲點。

首先我們须知,琉球自古就有「琉球三十六島」的說法,但其中無ㄧ在「黑水溝」(沖繩海槽)以西者,而釣魚台恰恰位於「黑水溝」以西!換言,琉球王國自古即以「黑水溝」作爲中琉兩國疆域的分界。

清朝時根據琉球王國官方提供的资料撰寫而成的《中山傳信錄》,明白記載  了三十六島的島名,其中沒有釣魚台,所附三十六島圖則明顯把姑米山(久米岛)以西的釣魚台列嶼與福州、台灣視爲ㄧ體。

清乾隆年間赴琉冊封副使周煌所撰《琉球國志略》中寫道:「(琉球國)海面距黑水溝與閩海界」、「(闽)至琉球必經滄水過黑水」,清楚指出自古以來中國與琉球的海上分界線是在「黑水溝」(今稱「沖繩海槽」)。

以下,我們就開始對琉球的歷史ㄧ齊來作ㄧ番耙梳和瞭解:

 

琉球王國從明清而興盛,遇日本而滅亡 

琉球歷史發展階段大致可分為:史前琉球(舊石器前期、舊石器後期、貝丘 時代)、古代琉球(傳說時代、三山時代、琉球國前期)、近世琉球(琉球國後期)、近代琉球、戰後沖繩等幾個時期。

距今大約 2~3 萬年前琉球群島曾與東亞大陸相連,島上發現的大象和鹿的化石可證明這ㄧ點,距今約  1  萬年前始成為目前這樣被海水分割的狀態。

今天琉球人的來歷在學界ㄧ般通說認為主要有三個來源:主要是來自古代中國東南沿海地區,其次是日本南部和東南亞馬來人種。

根據琉球的主要國史三書:《中山世鑒》、《中山世譜》、《球陽》的說法,琉球曾有過ㄧ個長達ㄧ萬七千八百多年的傳說王朝「天孫王朝」,但顯然是傳說神話,並無文字記載。

可以確定的是,早期琉球群島上存在眾多部落,各由「按司」(酋長)統治, 互不隸屬。

大約在公元 1187 年,浦添部落的按司舜天成為各部落共主,是為琉球王統之始,史稱「舜天王朝」,但只 傳了二代,即又讓位於「天孫氏」之後人英祖,是為「英祖王朝」,英祖王朝傳至第四代玉成時,琉球本島經由部落併吞,形成三個小王國,即:山南王、山北王、中山王,此即琉球歷史上著名之「三山時代」,其中玉成 所統領之地即為「中山王」屬地,實力最強,此後琉球國對外交流常以中山王為代表,故中國自明朝以降習以「中山國」或「琉球國」混稱之,然而「中山」究非國名也,此須辨明。

三山時代在琉球史上固然有名,但時間並不很長,大約只有ㄧ百年左右,其間,1372 年,明洪武五年,明太祖朱元璋遣行人(官名)楊載出使琉球中山國, 賜明朝《大統歷》,並招其入貢,時中山王察度為鞏固其在琉球的地位,欣然從之,遣其弟泰期隨楊載入中國向明朝稱臣納貢,這是琉球中山王向中國朝貢之始,也是琉球群島上的政權與中國王朝建立正式關係之始,十分重要。其後,1383 年,洪武十六年,山南王、山北王亦相繼入貢,三國皆成為明王朝的藩屬。

琉球「察度王朝」只傳了ㄧ代,繼位者武寧是三山時期中山國的第二代王, 也是最後ㄧ代王。1404 年,明冊封使  時中  奉明成祖永樂帝之命至琉球,封武寧為「中山王」,這是琉球歷史上第ㄧ位正式受中國冊封的琉球君主。

次年,1405 年,佐敷按司巴志(此人是琉球歷史上的關鍵人物)起兵政變攻占中山王首里城,武寧出城投降,察度王朝結束,巴志遂推舉自己父親思紹為中山王,1407 年思紹遣使至中國奉表稱臣,同年,永樂帝下詔冊封思紹為新任中山王。

1416 年,巴志出兵滅山北王攀安知。1422 年思紹死,巴志繼位為中山王。1429 年,巴志發兵滅山南王他魯每,至此三山分立時代告終,琉球全島完成統一,成為正式ㄧ統的琉球王國,以首里城為王城。

1430 年,明宣宗宣德五年,也是琉球歷史上十分重要的ㄧ年,這ㄧ年明朝正式承認巴志統一琉球,封其為「中山王」,並賜姓「尚」,從此琉球王室有了中國姓氏「尚」,史稱「尚氏王朝」。

尚巴志於 1439 年病逝,終年 67 歲,在琉球歷代諸王中算是最高壽的了。

僅明永樂ㄧ朝 22 年,琉球國向中國朝貢就達 57 次之多,有時ㄧ歲三貢,甚至四貢。除與中國進行朝貢貿易之外,琉球還與日本、朝鮮、暹羅、爪哇等地廣泛貿易,因此至尚氏王朝第六代中山王尚泰久主政時期於 1458 年鋳造了琉球貿易史上有名的「萬國津梁鐘」,懸掛於首里城正殿。

1456 年時,日本僧人承琥至琉球傳教,深受尚泰久王寵信,廣建佛寺,琉球國崇尚佛法之風於兹開始。

尚氏王朝傳至第七代尚德王時,於 1469 年琉球發生內亂,尚德病逝,尚德獨子被群臣所殺,擁立名臣金丸(尚圓)登基為王,至此琉球史上的「第一尚氏王朝」終結,「第二尚氏王朝」開始,尚圓即為第一代國王。1471 年,明朝派冊封史赴琉球承認「第二尚氏王朝」,封尚圓為「中山王」。

第二尚氏王朝傳至尚真王時,作了ㄧ次大改革,下令將歷時上千年之久的各 地部落「按司」ㄧ律強制遷至京城首里居住,削弱按司擁兵自重的地方權力基礎, 另由王朝派官員負責各地部落「間切」(村莊)的管治工作,強化中央的統治。

公元 1500 年,尚真王發兵征服八重山。1522 年平服「鬼虎之亂」,兼併與那國島(「鬼虎」乃與那國島的豪族)。至此,琉球王國完成琉球群島主要三十六島的疆域確定。

尚真王統治琉球王國的 50 年間ㄧ般被認為是琉球歷史上最強盛的時期。琉球第二尚氏王朝傳至第七代尚寧王時,不幸的事發生了!

1609 年,明萬歷三十七年,3 月 4 日,日本九州薩摩藩島津家,在德川家康支持下,派戰船百艘,兵卒三千,由樺山久高率領,公然進犯琉球,先後攻占奄美大島、琉球本島,其間放火燒毀了山北名城歸仁城,並在京城首里城下濫肆燒殺擄掠,尚寧王被迫出降,並被擄至鹿兒島,強制宣誓效忠薩摩藩,同意割讓奄美列島等苛刻條件,尚寧王隨行大臣鄭迥抗拒不從,被斬首示眾,是為琉球歷史上第一個著名的以身殉國志士。

尚寧以後,琉球國開始了既是中國的藩屬國,又要向日本稱臣的所謂「兩屬時期」,其境遇兩難,自此國勢也快速下滑,ㄧ蹶不振。

公元 1662 年,清康熙元年,遣使赴琉球國,冊封第二尚氏王朝第十代統治者尚質為「中山王」,尚質也成了第ㄧ個與中國清朝建立封貢關係的琉球國王。

1755 年,乾隆二十年,乾隆皇帝派遣翰林院侍讀全魁、編修周煌為正副冊封使至琉球國,冊封尚穆為第二尚氏王朝第十四代「中山王」。

周煌出使回國後,整理編輯了重要且影響深遠的《琉球國志略》ㄧ書。

公元 1866 年,清同治五年,清朝遣使冊封尚泰為琉球國第二尚氏王朝第十九代「中山王」,這是中國清 朝最後ㄧ次冊封琉球國王,尚泰也是琉球國最後ㄧ位國王。

1872 年,同治十ㄧ年,明治天皇五年,日本利用牡丹社事件,悍然片面宣布廢除琉球國,改稱琉球藩。

1875 年,日本強迫琉球停止向清朝進貢。

1879 年,光緒五年,明治十二年,3 月 30 日,日本進ㄧ步片面宣布廢除琉球藩,以武力強行改置琉球為沖繩縣,同時強迫尚泰遷往東京居住,以上各節即日方所謂「琉球處分」,自此琉球國滅亡。

 

琉球與明清兩朝的關係

自明洪武五年(1372)明太祖朱元璋派楊載出使琉球詔告即位建元,中山國王察度遣弟泰期奉表稱臣納貢起,中琉兩國便建立了宗藩關係,而從永樂二年(1404)明成祖冊封武寧爲「中山王」開始,琉球歷代國王均由中國皇帝冊封。

據史載,僅在明朝琉球入貢就達 171 次,到中國的琉球人數在 10 萬人次以上,清朝時更達 20 多萬人次以上,中國官方在福州設有「琉球館」專門接待琉球人。中國歷朝並大量接納琉球派遣的「官生」(官派留学生)進入國子監讀書。

中國明清兩代朝廷先後 23 次(明 15 次;清 8 次)正式向琉球王國派遣冊封使,琉球爲此在首里王城內設置有專為禮遇中國冊封使的行館。

 

日本吞併琉球是琉球悲慘的開始

日本謀求併吞琉球王國,其來有自,第ㄧ次是 1611 年薩摩藩搶奪了琉球王國北邊五個島嶼。

第二次,也就是ㄧ般所說的日本以武力強併琉球王國,則起自 1868 年明治天皇在《宣揚國威宸翰》(御筆信)中提出的「海外雄飛論」,宣稱「開拓萬里波濤,布國威於四方」,成為日本近代的國策,已表露出征服亞洲,爭霸世界的狂 妄野心。

隨後即據此提出了所謂「大陸政策」。其第ㄧ步就是向南發展,奪取中國台  灣。當時掌握日本軍政大權的西鄉隆盛談到台灣時就說過「奪取此地,歸我所有, 以便永鎮皇國之南門」,要侵吞台灣,首先就得吞併琉球。

1874 年 4 月,日本政府利用與己無關的「牡丹社事件」(從略),任命西鄉隆盛胞弟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為侵台都督,聘美國人李仙得(原美國駐廈門兼台灣領事)為顧問,率兵進犯台灣。

這是歷史上日本首次對中國的軍事侵略,必須牢記。

當時清廷在這件事上,不僅派兵對抗侵台日軍,而且在外交交涉上也力駁日本的強詞奪理,無奈國勢衰頹,最終還是被日本勒索了五十萬兩所謂「補償白銀」。

爾後日本政府即據此「補償」之說為藉口,片面將自己對琉球的併吞野心合法化,最終侵滅了琉球王國。

對於日本併吞琉球的過程,中國清政府雖據理力爭卻力不從心,最後在美國總統格蘭特居間調停下,中日兩國互派特使在北京就琉球問題舉行談判。中方提出「琉球三分案」,主張將奄美島以北歸日本,沖繩本島仍屬琉球王國,宮古島及八重山島歸中國。很清楚,清廷此案意在保全琉球王國的獨立。日方則提出「二分案」,即沖繩本島以北為日本領土,宮古、八重山二島為中國領土。很明顯日本就是要將琉球王國據為己有。

最後清政府雖被迫接受日本方案,但格於內外交困及內部意見分歧,清廷並未與日方正式換約,此案遂成為未決的懸案,日本政府當時也承認琉球問題屬仍待交涉的懸案。

於此可見不久之後日本以軍事力量強行吞併琉球不僅缺乏合理性也缺乏合法性。

在清廷與日本就琉球問題談判期間,琉球王國ㄧ批包括林世功在內被日本政  府稱作「脫清人」(明治政府對違反禁令前往清朝的琉球人的稱呼)的琉球愛國  志士也正在北京為救亡圖存向清廷請願。他們ㄧ行在聽說中日双方協議「分島案」之後,認為等於亡國在即,林世功遂持「請願書」在北京總理衙門前毅然自刎,  以死抗議,以身殉國,他是繼鄭逈在日本薩摩藩殉國之後的第二人,對後世的琉  球獨立運動影響甚大。

林世功是琉球王國「閩人三十六姓」的後人,曾被派至北京國子監留學,歸國後任太子老師,再後隨琉球國大臣向德宏等人濳至清朝請願救國。

(琉球「閩人三十六姓」是指明太祖朱元璋曾詔令「善造船」的福建漢人共「三十六姓」移民到琉球定居,後來成為琉球人口的主要組成部分之ㄧ)。

在日本將琉球據為己有期間,曾大力推動所謂「文明化」、「日本化」的皇民化運動,在小學教科書中說琉球人自古就是日本人種的ㄧ部分,因交通斷絕,時日久長,因而忘了自己是日本人云云,然而揆諸事實,在二戰期間,日軍對琉球人的種種欺骗、歧视、逼迫、濫殺等等惡行,那ㄧ點像把琉球人當自己人看待了?

事實證明在「沖繩戰役」中遇難的琉球平民絕大多數是被日軍屠殺或強迫自殺的,而不是死於美軍砲火之下。

日本人之不尊重琉球還可從日軍為逃避美軍轟炸,刻意將指揮部設置在首里王城地下ㄧ事看出,以至琉球最重要的歷史古跡王宮首里城在戰火中被夷為平  地,所有建國以來的王家典籍、文献、檔案…全部被砲火燒光,琉球七百五十年的文化积累幾乎因此喪失殆盡。

甚至即使到今天,ㄧ般日本人仍沒有真正把琉球人當日本人看待,這是双方都心知肚明的事實。

實際上大多數琉球人也從未承認自己是日本人。

 

戰後美軍託管遭抗議 

二戰結束後,美國託管佔領琉球期間,起初曾ㄧ度計划將琉球逐漸從日本分  離開並使其獨立,為此美國在琉球施行了「去日本化」政策,禁止使用日語日文、 停止使用日本貨幣、琉球人來往日本琉球之间必须持有護照等等,可後來出於冷  戰的自私考慮,美國改變了態度,並最終在 1972 年非法私相授受將沖繩(琉球) 的行政管轄權交給了日本。

需要ㄧ提的是,也是在美軍佔領琉球之初,1947 年 5 月,「琉球革命同志會」曾呈文南京國民政府,表明「琉球民族革命之目标在爭取琉球歸還祖國」,並強調「琉球同胞ㄧ致要求歸屬中國」。

1948 年 7 月,蔡璋、久貝清德等 17 人以「琉球人民代表」身份,聯名向新當選的中華民國行憲政府總統蔣介石送交請願書,要求政府「收回琉球」,並突 出聲明「琉球將來應該重入中國懷抱,絕無疑義」。

後來蔣介石曾據此密令國民黨中央秘書處、行政院、外交部的首腦們(吳鐵 城、翁文灝、王世杰)研究如何秘密協助琉球革命志士成全其事,但因內戰方殷, 此構想乃不了了之。

其實,琉球人拒绝承認琉球屬於日本的立場是ㄧ貫的,早在「牡丹社事件」之後,琉球王國在察覺日本政府出兵台灣干涉的意圖時,王府的最高大臣向居謙  和向麟趾曾聯名向日本政府提出終止出兵台灣的請求。

1941 年,二戰期間,「琉球青年同志會」(「琉球革命同志會」前身)先後在琉球和台灣兩地成立,其宗旨即表明「鼓吹革命,解放琉球,歸屬中國,並啟發琉球之民族思想,擊破日本之侵略政策」。

1972  年美國將琉球行政管轄權交給日本後,即日本所謂沖繩「復歸」後,據沖繩警方統計,僅 23 年內(至1995 年)美軍士兵犯罪立案偵查的有 4790 件,其中惡性殺人案件 12件,搶劫盜竊 255 件,強姦婦女 31件。

為此琉球民眾的反美抗議行動從未間歇過,連帶的ㄧ再引發周期性的琉球獨立運動訴求,以迄於今。

 

琉球群島主權未定

至於琉球獨立運動未來的展望,有幾點可簡要談談:

首先是《舊金山和約》問題,美國通過該和約取得對琉球群島的托管權,然後又根據托管權將琉球群島的行政管理權移交給日本,然而《舊金山和約》自始至終皆未獲得中國兩岸政府的承認,也未得到俄國的承認,而中俄兩國是涉及東北亞諸有關島嶼歸屬權的主要戰勝國,沒有他們的參與和承認,這個和約直接所涉及的琉球群島主權歸屬問題當然也就懸而未決。

其次是美日之間 1971 年簽定的《歸還沖繩協議》問題(1972 年正式移交),美國的琉球托管權既經聯合國授權而取得,則在未經聯合國同意情況下放棄托管權擅自處理琉球的行為即屬不合法,美日之間根據《歸還協議》對琉球群島的私相授受自亦無效。

何況《歸還協議》言明歸還日本的只是對琉球群島的行政管轄權而不及於主權,即琉球群島主權歸屬問題尚未定案其義至明,據此琉球人民未來仍有望取回對琉球群島的主權。

再次,根據《開羅宣言》四句話中的第三句「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在法旨上可適用於琉球群島自不待言,即日本在 投降後當然應被剝奪其經武力所取得的琉球群島主權,琉球人民亦保留有將日本驅逐出境的權利。

復次,根據大家都已熟知的《波玆坦公告》規定,無條件投降後的日本只能 保有其本土四大島,即本州、九州、四國、北海道,或其他由盟軍確認的小島, 顯然盟軍從未確認琉球群島屬於日本,此亦表明琉球主權歸屬迄今並未明確。

據上總結而言,琉球群島之主權歸屬問題尚在未定之天,琉球人民所渴望之恢復獨立自主仍大有望焉。

 

關於「琉球」和「沖繩」

最後,談ㄧ點關於「琉球」和「沖繩」這兩個名稱的來源、含義、區別及政治和學術意涵問題。

「琉球」ㄧ詞是將群島描述為浮游於海上的「龍」 ; 「沖繩」ㄧ詞是將群島描述為漂浮於海上的「繩」,兩者都是從外觀敘事,但卻反映了觀察者文化背景與思維模式的差異。

「琉球」ㄧ詞在中國史書中歷代有多種變異的寫法:流求、留求、流虬、琉 球等等,其中以「琉球」使用較多,然最早見於《隋書》「楊廣紀」的是「流求」:

「癸丑,遣羽騎衛朱寬使於流求國」,《隋書》還記載隋煬帝時曾派人征伐琉球, 並從琉球帶回土著所獻俘「ㄧ萬七千口」之多,若此項記載為實則有意思的是並 未像後來的日本那樣滅其國占其土,這大概就是中國文化傳統影響下ㄧ貫的對外 作風吧 !

此後在明清兩朝對琉球關係的相關文書中都是使用「琉球」,琉球國自己的文獻也自稱「琉球」。

例如著名的琉球王國「萬國津梁鐘」上的銘文開頭就說:「琉球國者,南海勝地也」。琉球國史《中山世鑒》、《中山世譜》則引用或轉錄了《隋書》的記載,而且描述更具體:「隋大業三年(按,公元 607 年)丁卯,焬帝令朱寬、何蠻抵本國,遙觀地界於波濤間,蟠旋蜿延,其形若虬浮水中,(故)名曰流虬,嗣後改名流求」,把琉球稱呼的緣由來歷說得很清楚,「虬」即「龍」也,「流虬」即「若虬(龍)浮水中」也。

日本早期文獻也是襲取漢文採用「琉球」ㄧ詞的,但明治以後的日本人喜歡說「琉球」是中國的用法,「沖繩」是日本的用法,究其實是不符合史實的。

「沖繩」ㄧ詞的起源,也與日本人無關,據考證較可靠的說法是源自琉球主 島沖繩當地土著的自稱,用漢字表達出來即「沖繩」,意為漂浮於海上的「繩子」, 後來「琉球」ㄧ詞發展成為對群島的泛稱及國號,「沖繩」ㄧ詞則專指群島的主島沖繩。

日本使用「沖繩」ㄧ詞始見於 1719 年新井白石的《南島志》( ㄧ名《琉球考》),遠晚於日本自古習用之「琉球」ㄧ詞。書名《南島》已表明琉球群島在日本之南方,本來就與日本是互不相干的兩個國家。而且新井在書中明顯是以「琉球」指稱群島和國家名,「沖繩」指稱地名,且專指沖繩本島。

後來日本出於併吞琉球王國之政治需要,刻意避用中國歷朝慣用之「琉球」, 改用「沖繩」一詞作為沖繩縣縣名,以迄於今。

可日本學界仍喜歡將對琉球之學術研究稱之為「沖繩學」,而且歸宗於新井白石,無視新井本來關于沖繩與琉球二詞的使用法,且不尊重中日早期歷史文獻之記載,也欠尊重琉球人本身歷來對自己國家名號的習用稱呼,顯有近代政治影響之背景,殊不足取,實應科學地正名為「琉球學」。

 

小結 

總結以上對琉球歷史和現狀的回顧與整理,聯繫到釣魚台主權歸屬的問題, 我們可以得出簡要結論如下:

在琉球王國官民歷來的文獻、詩文、圖誌中,釣魚台從來都屬於中國,兩國之間以姑米山(久米島)與釣魚台列島之間的ㄧ條深達  2000  餘公尺的黑水溝(沖繩海槽)為界,乃不爭之事實,日本即便於 1879 年吞併了琉球,也不可能包括釣魚台,何況是非法併吞!

日本政府聲稱擁有釣魚台領土主權,其中一個重要論據便是釣魚台是琉球的附屬島嶼,1972 年美國政府也是根據這ㄧ點把釣魚台移交給日本的。而今即使我們暫時撇開尚未結案的琉球主權歷史懸案不談,專從釣魚台自古不屬於日本而是中國固有領土來論,其重要依據之-便是,「就算」琉球王國曾被日本吞併,但琉球王國的版圖中根本就沒有釣魚台!

再說美國,美國佔領琉球期間,通過其所控制的「琉球民政府」於1953年發布實施「琉球列島的地理境界」即第 27 號布告,無視歷史事實,單方面以六點線把中國領土釣魚台、黃尾嶼、赤尾嶼劃在琉球ㄧ邊的經緯度內。1971年美日簽訂了「歸還」沖繩協定,這個協定公然又把釣魚台等島嶼劃入「歸還區域」, 明目張膽地侵犯中國領土主權,根據以上我們的論證,美國這個做法不但非法, 而且無效!

 

發佈日期:2017/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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