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讀蘇新「談台灣解放問題」(上)

重讀蘇新「談台灣解放問題」(上)
■林書揚

(2012.10.26《新國際》;寫於2002年9月)

 

前世紀20年代後期,到30年代初,短暫的台灣共產黨活動期間,著名的核心分子蘇新,在1947年二月民變後為了逃避台灣當局的追補而潛赴上海,再轉香港。而在那一段滯港時期,曾經是台共成員中公認的組織長才蘇新,扮演了思想戰線上一位尖兵的角色,主持了一家名叫「光明報」的政論刊物。在該刊物的第二卷第十二期上,蘇新以「莊嘉農」的筆名登一篇文章,題目是:「談台灣解放問題」。時間是三十八年二月十二日,正是二.二八事變爆發兩周年的前夕。

維持非戰狀態中的冷分離

該篇文章長度不過三千字。把「台灣解放」的當代歷史課題,從歷史事實、社會性質、政經焦點、外在因素等各方面加以明確的界說或定位,結論是:「台灣解放鬥爭是中國解放戰爭的一部分。所以離開「中國革命」而另找台灣解放的道路是不可能的。尤其是敵人的反革命力量在台灣佔絕對優勢,而且殖民地化的危機日趨嚴重的今天,台灣人民也只有聯合全國人民的革命力量,在中國革命的統一領導之下,才能打倒美蔣的反革命勢力,才能得到最後的解放…」。

近日有機會重閱這份文件,除了情緒上有幾分今昔之感外,也難免一陣思潮起伏。世紀甫改,兩岸情勢又見暗雲低垂。主政者高喊「一邊一國」、「台灣要走自己的路」,而民粹喝彩,過半數民眾表態支持。此時此刻,蘇新的這篇文章,不必否認,和當前台灣一般人的心理心情,顯然有相當的距離。

回顧50年時空背景的推移變遷下,台海兩岸關係的本質,即使在經歷漫長的內戰、冷戰、後冷戰,直到全球化總趨勢下的跨世紀年代,仍舊不脫離嚴苛的矛盾對抗狀態中。而在同一時段中,世界.亞洲的政治地圖一變再變,也有幾個國家地區社會,出現以生產領域的技術擴張為基礎的結構性演變,形成了20世紀後葉的重大的時代特色。

而兩岸當年在戰火中決裂分道,各自奔前。直到1971年,經過聯合國一場決議案,北京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被認定具有中國主權代表權。在國際社會中的長年懸案——中國代表權問題,於此獲得解決。邇後對岸屢次宣示,改軍事解放為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但此岸則始終以維持非戰狀態中的冷分離為原則。除了民主化本土化的基本防線外,也以80年代的經濟起飛和90年代的代議民主制的初步確立為抗拒的社會條件,另以美國的「台灣關係法」為外支條件,堅持至今。在這期間,台灣的民心民情,在執政當局的民意經營政策的影響下,民粹高張,時而顯出嚴重的失衡失真現象。像蘇新的這篇文章,認為是「統派」的恫嚇手法者有之,認為是過了時的「共產黨八股」,毫無現代意義者有之。

憤怒的台灣

其實,這是一份歷史文件。是國共內戰期中,針對一塊「未解放」地區台灣的住民同胞們,所發出的呼籲和警語…「台灣人民曾經受了二百多年的滿清封建統治,曾經受了半世紀的日本帝國主義的蹂躝,收復後又飽受了國民黨反動派的踐踏,其犧牲和痛苦已經太多了,祇由這一點,國內的同胞也應該趕快起來幫助台灣同胞,從美帝的侵略和反動派賣國政府的黑暗統治解放出來!」一位政治亡命者,對將要被捲進世紀大風暴的故鄉,那一刻所懷有的關切與焦慮,可以說溢於言表。

的確,面對著國民黨軍隊在大陸戰場上節節敗退,憂心終究保不住台灣島的反動派,和相信台灣一旦落入中共之手,將對美國在戰後亞太地區的戰略利益產生極大的不利影響的部分美國官員,相互勾結製造出「台灣託管」和「台灣獨立」的聲音,作為萬一的輿論準備,當時已成公開的祕密。這種情況,讓人在香港的蘇新受到衝擊和警惕,而有此一文,也屬當然。

不過為了使當代年輕人跨越50年的時空遷移去瞭解40~50年代台灣的客觀處境和社會實態,特別是針對「蘇文是內戰時代共方慣用的『反帝反封建歷史任務論』片面套用在台灣的宣傳品」的提法,有需要做幾點說明。而這一種說明和註腳,主要取之蘇新的另一本著作「憤怒的台灣」,筆者認為是適當的。此外,再參照其他有關的研究文件,做必要的補充或延伸或能產生一定的釋疑作用。

首先,就台灣戰後復歸為中華民國海外省的政治建制,及被導入中國東南經濟圈的特殊外圍部分的實際運營模式而言,台灣地方政權結構體,亦即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的特質和形態,自始便呈顯出黨國體制的反動性格和高壓體質。如:行政長官兼省警備總司令官,集政.軍大權於一身。依「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規定,長官在「職權範圍內」可發佈並執行「署令」。如此情形極似日據時代的台灣總督以「府令」統治全台。警備總司令部設有「特務營」,為情治系統的全島性佈建中心。回復日據時期的民政基層為「鄰里組織」以便必要時實施連坐法。以省黨部為頂點的各級黨部的黨工系統,以及「三民主義青年團」的「三青系統」,在主要的民眾組織,文化團體,傳播工作網,出版機構,藝文團體和設施,不論營利非營利,幾乎都在其直接間接的監控之下。有一數值,日據時代「台灣總督府本廳」人員一萬八千,而「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編制人員則多達四萬三千。至於其內部人事結構,在二.二八事變前,編制人員中的台籍者仍然極少。而最能表示黨國體制的反人民性質的一件事,是行政長官公署成立後不出旬日,便針對所有人民自行成立的團體發出解散命令。而那些人民團體多數正是殖民地時代的反日社運團體——如:文化協會,農民組合,總工會,學生聯盟,等的重建籌備團體。

以痛苦的集體經驗為基礎

至於經濟方面,戰前的對日關係變為對大陸關係。陳儀政權藉口防止戰後大陸經濟的極端疲弊和通膨失控波及到台灣,維持台灣貨幣的獨立性,卻在比價上壓低台幣,使得兩岸貿易中台灣的米糖價偏低,來自大陸的工業製品或雜貨則價位偏高。日本的公.官營企業及其資產,由「台灣省接管委員會」接管,民間企業及私財則由「台灣省日產處理委員」接收。其總額到1947年2月底為止,除了土地外,公機關二十九億三八五○萬圓,民間企業七十一億六三六○萬圓,民間私產八億八八八○圓,總共五萬八五六件,一○九億九○九○萬圓。如此巨大的「敵產」,亦即日帝50年的掠奪剝削的巨大積累,不曾歸還於飽受壓榨的人民,卻落入了陳儀政權手中。使得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變成了擁有全省產業的80%,全省土地的70%的戰後台灣官僚特權集團的司令部。而這些企業、土地、資源,則主要委由江浙財閥分子組成的「資源委員會」管理和經營。而甫見戰爭結束,滿目戰災,急待復元的台灣社會卻因工農生產嚴重萎縮,惡性通膨似無止境,致使一般中產家庭貧民化,貧民飢民化,和「接收大員」、「光復新貴」、「投機業者」的光鮮生活形成了強烈對比,其結果便是47年2月民變的爆發。

以上幾段,其實是陳年舊事眾所周知。之所以不憚煩冗加以簡述,用意在於針對蘇文中所指的國民黨反動政府的「惡政」作簡單的註腳,指明蘇新的抭訴並非國共相鬥時期的公式化論告,而是具有活生生的社會現實和數百萬人民的痛苦集體經驗為基礎的。回顧才兩年前,台灣民眾迎接光復的那種興奮和解放感,難免令人興起歷史無情的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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